[發明專利]電容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480016100.1 | 申請日: | 2014-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10325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1-25 |
| 發明(設計)人: | 村上健二;佐藤元彥;山本洋;大塚淳;鶴見敬章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本特殊陶業株式會社;能源存儲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G11/56 | 分類號: | H01G11/5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李茂家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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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容器 | ||
1.一種電容器,其特征在于,具備:
固體電解質體;以及
在該固體電解質體上形成、并且夾著該固體電解質體相對配置的多個電極,
所述固體電解質體將氧化物系鋰離子傳導性固體電解質作為母材,含有氧化物顆粒,所述氧化物顆粒包含構成該母材的元素中的一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顆粒不具有離子導電性。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顆粒的含量相對于所述固體電解質體為5~33體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顆粒的平均粒徑為1.1μm以下,并且,所述氧化物顆粒的含量相對于所述固體電解質體為5~15體積%。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母材是由通式Li1+xMxM’2-x(PO4)3(0≤x≤1)表示的物質,M為選自Al、Ga、In中的1種以上的元素,M’為選自Ti、Zr、Hf、Ge、Sn中的1種以上的元素。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電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物顆粒包含P和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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