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受保護地設置在支撐體上的半導體發光器件的電子結構單元有效
| 申請號: | 201480008255.0 | 申請日: | 2014-0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82096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18 |
| 發明(設計)人: | H·舍費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黑拉許克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K3/30 | 分類號: | H05K3/30;H05K1/18;H05K3/00;B60Q1/26;B60R1/12;F21S43/14;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呂晨芳 |
| 地址: | 德國利***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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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保護 設置 支撐 半導體 發光 器件 電子 結構 單元 | ||
1.電子結構單元(1),該電子結構單元具有至少一個觸敏式構件(10),該觸敏式構件容納在支撐體(11)上并且至少部分地突出于支撐體(11)的表面(12),其特征在于,在支撐體(11)上鄰近于觸敏式構件(10)容納有至少一個引導體(13),其中,引導體(13)在形狀和尺寸上構成為,使得觸敏式構件(10)被引導體(13)保護以防其被其它物體(14)觸碰,引導體構成為,使得通過該引導體預設用于所述其它物體(14)的裝配方向,使得所述其它物體僅能夠從通過引導體預設的方向裝配到電子結構單元上,因此如果所述其它物體(14)被移近電子結構單元,那么在與觸敏式構件(10)可能發生觸碰之前總是首先與引導體(13)發生觸碰。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結構單元(1),其特征在于,引導體(13)在其超過支撐體(11)的表面(12)的結構高度方面超出觸敏式構件(10)。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子結構單元(1),其特征在于,觸敏式構件(10)由半導體發光器件形成。
4.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子結構單元(1),其特征在于,支撐體(11)由電路板形成。
5.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子結構單元(1),其特征在于,引導體(13)實現電子結構單元(1)的電子功能。
6.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子結構單元(1),其特征在于,引導體(13)構成為,使得所述引導體形成用于所述其它物體(14)的引導部和/或止擋部。
7.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子結構單元(1),其特征在于,觸敏式構件(10)和/或引導體(13)構成為SMD-構件并且安裝在支撐體(11)的表面上。
8.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結構單元(1),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結構單元(1)是用于車輛照明設備的電子結構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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