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在水路領域的帶吸氣防爆提醒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856818.9 | 申請日: | 2014-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418292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6-24 |
| 發明(設計)人: | 劉小甲;陳東海;張勇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松霖科技有限公司;周華松 |
| 主分類號: | E03C1/08 | 分類號: | E03C1/08;F16K15/02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首創君合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李雁翔;楊依展 |
| 地址: | 361002 福建省廈***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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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水路 領域 吸氣 防爆 提醒 機構 | ||
1.一種用在水路領域的帶吸氣防爆提醒機構,包括固定部分(10),該固定部分(10)設水路和氣路;該水路至少包括進水孔(11)和接在進水孔(11)下的突變腔(12),水流自進水孔(11)進入突變腔(12)內產生負壓則能通過氣路從外界吸入空氣進突變腔(12);其特征在于:該氣路包括一設在固定部分(10)內的腔體(13),該腔體(13)設一通至固定部分(10)外的通口(14)和一通至突變腔(12)的開口(15),該開口(15)處裝設有氣塞(20),該腔體(13)內設有彈簧(30),該彈簧(30)頂抵氣塞(20)以配合構成泄壓閥,該氣塞(20)內構成為在吸氣時打開的單向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在水路領域的帶吸氣防爆提醒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氣塞(20)內設貫穿孔(21),該貫穿孔(21)外端口處向外延伸成柔性的遮蓋環(22)以構成單向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在水路領域的帶吸氣防爆提醒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氣塞(20)中部外凸成環凸(23),該環凸(23)能密封蓋接開口(15)內端口,該氣塞(20)下部能穿過開口(15)且氣塞(20)下部和開口(15)間留有間隙;該彈簧(30)頂抵在氣塞(20)上部以產生朝下的彈力。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在水路領域的帶吸氣防爆提醒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水路和腔體(13)并行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在水路領域的帶吸氣防爆提醒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水路的水流流向和彈簧(30)的彈力方向相同。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一種用在水路領域的帶吸氣防爆提醒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固定部分(10)包括閥體(16),該閥體(16)設有上述的進水孔(11)和突變腔(12),該閥體(16)頂面還凹設有一上大下小的階梯孔,該階梯孔和水路并行;該階梯孔的上端口固定裝接有密封塞(40),該階梯孔構成上述的腔體(13)及開口(15),該階梯孔設貫穿內外的上述的通口(14)。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用在水路領域的帶吸氣防爆提醒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固定部分(10)還包括球頭(17),該閥體(16)固定裝接在球頭(17)內,且閥體(16)和球頭(17)之間環形腔(18),該環形腔(18)接通通口(14),該球頭(17)還設有貫穿內外的且接通環形腔(18)的通孔(17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用在水路領域的帶吸氣防爆提醒機構,其特征在于:該球頭(17)之下部外周面構成球缺結構(172),該球頭(17)之上部構成接頭結構(173)。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用在水路領域的帶吸氣防爆提醒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固定部分(10)還包括擋水圈(19),該擋水圈(19)之上內周緣向內延伸成連接環(191),該連接環(191)固接在球頭(17),該擋水圈(19)和球頭(17)間隔且包圍通孔(171)。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用在水路領域的帶吸氣防爆提醒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固定部分(10)還包括閥體塞(161),該閥體塞(161)固接在球頭(17)下端口和閥體(16)下端面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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