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自驅動建筑機械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706241.3 | 申請日: | 2014-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340671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0 |
| 發明(設計)人: | P·布斯萊;O·格特納;C·巴里馬尼;G·亨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特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5/03 | 分類號: | B60K15/03;E01C19/23;E01C23/088;E01C19/44;B62D21/17;B60K15/073;F01N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路盛律師事務所 11326 | 代理人: | 唐超塵;王桂玲 |
| 地址: | 德國溫***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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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驅動 建筑機械 | ||
1.自驅動建筑機械,其包括機架(1)和驅動單元(12),用于執行建筑操作所需工作的工作單元(7)布置于所述機架(1)上,所述驅動單元(12)用于驅動工作單元(7),所述驅動單元(12)具有至少一個內燃發動機,用于容納適于至少一個內燃發動機的燃料的燃料箱(13),以及用于容納作業物料的作業物料箱(20),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機械包括由機架(1)的部分形成的燃料箱(13),所述作業物料箱(20)集成到燃料箱(13)內,或者所述建筑機械包括由機架(1)的部分形成的水箱(11),所述作業物料箱(20)集成到水箱(11)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單元(12)具有排氣處理系統(21),所述作業物料箱(20)容納適于排氣處理系統的添加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適于排氣處理系統的添加物是尿素溶液。
4.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物料箱(20)形成為能夠更換的單元。
5.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物料箱(20)插入到所述燃料箱(13)或水箱(11)中的進入開口(17)內,以使得所述燃料箱(13)或水箱(11)中的所述進入開口(17)密封。
6.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物料箱(20)具有槽部部分(23)和蓋部部分(28),所述蓋部部分(28)側向延伸超過槽部部分(23)。
7.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物料箱(20)具有能夠密封的箱開口(32),該箱開口(32)布置于所述蓋部部分(28)內。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物料箱(20)的蓋部部分(28)具有周邊邊緣(33)和具有流出導管(35)的流出開口(34)。
9.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物料箱(20)具有至少一個作業物料移除單元(36),該作業物料移除單元插入到作業物料移除開口(37)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物料移除除單元(36)具有抽吸導管(38),該抽吸導管朝向所述作業物料箱(20)的低點(27)延伸。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物料箱(20)具有的填充體積為燃料箱(13)的填充體積的多至20%。
12.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物料箱(20)具有的填充體積為燃料箱(13)的填充體積的5%至15%。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物料箱(20)具有的填充體積為水箱(11)的填充體積的多至20%。
14.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物料箱(20)具有的填充體積為水箱(11)的填充體積的2%到7%。
15.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1)由前部行走機構(3)和后部行走機構(4)承載,燃料箱(20)在前部行走機構(3)和后部行走機構(4)之間布置于所述機架(1)上和/或燃料箱(20)布置于控制平臺(6)的下方。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踏板(42)布置于燃料箱(13)的上方,并具有能夠密封的進入開口(43),所述進入開口(43)布置于作業物料箱(20)的箱開口(32)的上方。
17.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單元(12)在建筑機械工作方向上在燃料箱(13)的后面布置于機架(1)上,和/或水箱(11)在建筑機械工作方向上在燃料箱(13)的前面布置于機架(1)上。
18.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11)在工作方向上布置于所述工作單元(7)的前面。
1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驅動建筑機械是道路銑刨機、再生機、路拌機、整修機或壓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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