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627551.6 | 申請日: | 2014-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279128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22 |
| 發明(設計)人: | 張波;林道松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虞安卡拖車配件有限公司;林道松 |
| 主分類號: | B60L11/18 | 分類號: | B60L11/18;B60S5/0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2300 浙江省紹興市上***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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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具有 能源 供應 模塊 電動汽車 | ||
1.一種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包括電動汽車(1)及安裝于電動汽車(1)上的能源供應系統(2),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供應系統(2)中包括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和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所述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能從電動汽車(1)上拆卸下來,且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從電動汽車(1)上拆卸下來之后,電動汽車(1)可單獨依靠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進行行駛;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中儲存的能量是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中儲存的能量的2-80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單獨為電動汽車(1)供應能源時,電動汽車(1)的最高速度為85km/h。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中儲存的能量在0.2kWh-3.9kWh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中儲存的能量在4.0kWh-15.0kWh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選自鋰離子電池、燃料電池、鎳氫電池、鉛酸電池、超級電容器、鋅空氣電池、鋰空氣電池、鋁空氣電池、鎂空氣電池、鎳鎘電池、鎳鋅電池、鈉硫電池、鈉離子電池、鈉氯化鎳電池、液流電池、飛輪儲能電池、超導電磁儲能電池的一種或幾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選自鋰離子電池、燃料電池、鎳氫電池、鉛酸電池、超級電容器、鋅空氣電池、鋰空氣電池、鋁空氣電池、鎂空氣電池、鎳鎘電池、鎳鋅電池、鈉硫電池、鈉離子電池、鈉氯化鎳電池、液流電池、飛輪儲能電池、超導電磁儲能電池的一種或幾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為電池,所述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為燃油發電機。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為電池,所述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為燃油發動機,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可直接驅動電動汽車(1)行駛。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可給所述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充電或提供能源。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在不給電動汽車電動機供電的情況下給所述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充電或提供能源。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和所述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同時在電動汽車(1)中時,電動汽車(1)啟動、加速和爬坡時所述第一能源供應模塊(21)和所述第二能源供應模塊(22)共同給電動汽車(1)提供能源。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兩套能源供應模塊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汽車(1)上配備有功率少于5kW的車載充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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