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shí)用新型]防打鼾鼻腔塞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20562822.4 | 申請日: | 2014-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106297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21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律嵩;曹宜賓;姚穎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北京德默高科醫(yī)藥技術(sh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5/56 | 分類號: | A61F5/5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1111 北京市大興***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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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打鼾 鼻腔 | ||
1.防打鼾鼻腔塞,包括兩只鼻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鼻腔塞包括第一中空圓臺體(1)、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2)和第二中空圓臺體(3),第一中空圓臺體(1)和第二中空圓臺體(3)分別與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2)連接,第二中空圓臺體(3)的外表面有一個環(huán)狀突起(4)。?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打鼾鼻腔塞,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鼻腔塞的內(nèi)部,第一中空圓臺體(1)的中空部分、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2)的中空部分和第二中空圓臺體(3)的中空部分相互連接,形成貫通的中空結(jié)構(gòu)。?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防打鼾鼻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中空圓臺體(1)的下底面與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2)的一個底面連接,所述的第二中空圓臺體(3)的上底面與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2)的另一個底面連接。?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防打鼾鼻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中空圓臺體(1)、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2)和第二中空圓臺體(3)的中軸線重合,所述的鼻腔塞的主視剖面圖相對于其中心線軸對稱。?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防打鼾鼻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中空圓臺體(1)的上底面直徑9-10毫米;第一中空圓臺體(1)的下底面直徑9-12毫米;第一中空圓臺體(1)的高為2-3毫米;?
所述的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2)的上下底面直徑與第一中空圓臺體(1)的下底面直徑相同;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2)的直徑為14-16毫米;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2)高為10-15毫米;?
所述的第二中空圓臺體(3)的上底面直徑與第一中空圓臺體(1)的下底面直徑相同;第二中空圓臺體(3)的下底面直徑為11-13毫米;第二中空圓臺體(3)的高為3-5毫米;?
所述的環(huán)狀突起(4)的下底面與第二中空圓臺體(3)的下底面重合;環(huán)狀突起(4)的底面直徑為18-22毫米;環(huán)狀突起(4)的高為1-2毫米。?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防打鼾鼻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中空圓臺體(1)的中空部分為圓柱體;該圓柱體的底面直徑為7-8毫米;該圓柱體的高與第一中空圓臺體(1)的高相同;?
所述的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2)的中空部分為不完整的橢球體;該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的直徑為12-13毫米;該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的高與不完整的中空橢球體(2)的高相同;?
所述的第二中空圓臺體(3)的中空部分為圓臺體;該圓臺體的上底面直徑為7-8毫米;該圓臺體的下底面直徑為9-11毫米;該圓臺體的高與第二中空圓臺體(3)的高相同。?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防打鼾鼻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只鼻腔塞的環(huán)狀突起(4)?相互連接。?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防打鼾鼻腔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只鼻腔塞的環(huán)狀突起(4)相互連接的連接形式為長方形條或類長方形條。?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或8所述的防打鼾鼻腔塞,其特征在于,連接后所述的兩只鼻腔塞的底面圓心之間的距離為27-33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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