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扭腰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541845.7 | 申請日: | 2014-09-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193406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11 |
| 發明(設計)人: | 莊榮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莊榮偉 |
| 主分類號: | A63B22/14 | 分類號: | A63B22/14;A63B23/02;A61H23/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新天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13 | 代理人: | 王敏杰 |
| 地址: | 201600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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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 裝置 | ||
1.一種電動扭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扭腰裝置包括:支架、轉軸、轉軸驅動機構、轉軸固定機構、腰部固定機構;
所述轉軸呈弧形,轉軸固定機構將轉軸可轉動地固定在支架上;轉軸與轉軸驅動機構連接,通過轉軸驅動機構的驅動,轉軸在轉軸固定機構的限制下轉動;
所述腰部固定機構與轉軸連接,將人體的腰部綁定在轉軸上,隨著轉軸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扭腰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轉軸固定機構包括第一連接桿、第二連接桿,第一連接桿、第二連接桿固定在支架上;
所述第一連接桿、第二連接桿的中部設有軸承;轉軸的兩端分別連接設置于第一連接桿、第二連接桿中部的軸承,能自由轉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扭腰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連接桿設置于第一連接桿的下方,第二連接桿的兩端通過彈性機構與支架固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扭腰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彈性機構為彈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扭腰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為高度可調節支架,支架包括若干空心的支架段,相鄰的兩個支架段中,一個支架段能嵌入另一個支架段。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扭腰裝置,其特征在于:
至少部分支架段上設有若干固定孔位,通過調節相鄰支架段固定孔位的配合位置調節整個支架的高度;相鄰支架段通過鎖定機構固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扭腰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的上部還連接有平板,平板的兩側分別設有支撐桿;支撐桿包括至少兩節長度相等的桿體,相鄰桿體通過軸銷連接;
所述平板的一端與支架通過旋轉軸可旋轉的連接;支撐桿的一端連接支架,另一端連接平板;
所述支撐桿與支架的連接處距離旋轉軸的距離、支撐桿與平板連接處距離旋轉軸的距離相對應,使得平板能收起。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扭腰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的下部設有支撐架,支撐架包括第一支撐架、第二支撐架、第一支撐桿、第二支撐桿;
所述第一支撐架包括第一桿體、第三桿體,第一桿體的一端連接第三桿體的一端;第一桿體為空心結構,第三桿體旋轉后能放置于第一桿體內;
所述第二支撐架包括第二桿體、第四桿體,第二桿體的一端連接第四桿體的一端;第二桿體為空心結構,第四桿體旋轉后能放置于第二桿體內;
所述第一支撐桿包括至少兩節長度相等的桿體,相鄰桿體通過軸銷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架的一端與支架通過第一旋轉軸可旋轉的連接;第一支撐桿的一端連接支架,另一端連接第一支撐架;所述第一支撐桿與支架的連接處距離第一旋轉軸的距離、第一支撐桿與第一支撐架連接處距離第一旋轉軸的距離相對應,使得第一支撐架能收起;
所述第二支撐桿包括至少兩節長度相等的桿體,相鄰桿體通過軸銷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架的一端與支架通過第二旋轉軸可旋轉的連接;第二支撐桿的一端連接支架,另一端連接第二支撐架;所述第二支撐桿與支架的連接處距離第二旋轉軸的距離、第二支撐桿與第二支撐架連接處距離第二旋轉軸的距離相對應,使得第二支撐架能收起。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扭腰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腰部固定機構設置于轉軸的中間位置,腰部固定機構為電加熱綁帶。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扭腰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轉軸驅動機構為電機;電機通過齒輪或皮帶驅動轉軸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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