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車輛的遮陽屏、汽車以及車輛安全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483034.6 | 申請日: | 2014-08-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095462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14 |
| 發明(設計)人: | 喬爾·A·辛克萊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環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J3/02 | 分類號: | B60J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恒律治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09 | 代理人: | 章社杲;孫征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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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遮陽 汽車 以及 安全 系統 | ||
1.一種用于車輛的遮陽屏,所述車輛具有擋風玻璃、A柱和儀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遮陽屏包括:
與所述儀表板可轉動地連接的卷軸;
與所述A柱可移動地連接的引導件;以及
整體的柔性基板,所述柔性基板跨過所述擋風玻璃的寬度并具有與所述卷軸連接的尾端以及與所述引導件連接的前端,使得所述柔性基板選擇性地在所述擋風玻璃上方延伸以及縮回到所述卷軸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屏,其特征在于,
所述卷軸以整體結構跨過所述擋風玻璃的整個寬度;并且整個所述尾端與所述卷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屏,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A柱連接的軌道,所述引導件通過與所述軌道的滑動接合與所述A柱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遮陽屏,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位于所述軌道內且與所述引導件連接以驅動所述引導件沿著所述軌道移動的皮帶;以及
與所述皮帶連接以驅動所述皮帶運動的電動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屏,其特征在于,
所述卷軸連接在所述儀表板的內部中;以及
所述儀表板形成有狹槽,所述柔性基板穿過所述狹槽以在所述擋風玻璃上方延伸。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基板的前端形成了切口,以環繞與所述擋風玻璃的上邊緣相鄰的后視鏡的一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屏,其特征在于,所述A柱是第一A柱,并且所述引導件是第一引導件,所述遮陽屏還包括:
與相對于所述擋風玻璃與所述第一A柱相對設置的第二A柱可移動連接的第二引導件;以及
在所述第一引導件和所述第二引導件之間延伸的支撐構件,所述柔性基板的所述前端通過與所述支撐構件的連接而與所述第一引導件和所述第二引導件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屏,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具有與所述引導件可操作連接以使所述柔性基板從縮回位置延伸至延伸位置的推進單元的驅動機構,其中,在所述縮回位置中,所述柔性基板卷繞在所述卷軸上,在所述延伸位置中,所述柔性基板覆蓋所述擋風玻璃的內部。
9.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窗戶;
限制所述窗戶的側邊緣的主體構件;
鄰近所述窗戶的下邊緣從所述主體構件延伸出來的面板;以及
遮陽屏,包括:
與所述面板可轉動地連接的卷軸;
與所述主體構件可移動地連接的引導件;以及
柔性基板,具有與所述卷軸連接的尾端和與所述引導件連接的前端,使得所述柔性基板選擇性地在所述窗戶上方延伸以及縮回到所述卷軸上。
10.一種用于車輛的車輛安全系統,所述車輛具有擋風玻璃和儀表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安全系統包括:
屏,包括跨過所述擋風玻璃的寬度且選擇性地位于所述擋風玻璃上方的延伸位置和所述儀表板內的縮回位置的柔性基板;以及
驅動機構,具有與所述柔性基板可操作連接的推進單元以使得所述柔性基板從所述縮回位置延伸到所述延伸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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