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自驅動建筑機械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481487.5 | 申請日: | 2014-08-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125825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28 |
| 發明(設計)人: | C·貝爾寧;A·沃格特;C·巴里馬尼;G·亨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特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C23/088 | 分類號: | E01C23/08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路盛律師事務所 11326 | 代理人: | 唐超塵;王桂玲 |
| 地址: | 德國溫***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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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驅動 建筑機械 | ||
1.一種自驅動建筑機械,其具有機架(1)和銑刨鼓殼體(5),銑刨鼓(4)布置于銑刨鼓殼體(5)內,具有刮料鏟(12)的刮料裝置(11)在工作方向上設置于銑刨鼓的后面,利用驅動單元(16)刮料鏟(12)在高度上能夠相對于銑刨鼓進行調節;
其特征在于:
建筑機械具有適于驅動單元(16)的用于調節刮料鏟(12)高度的控制和/或調節器單元(17)以及用于測量在與刮料鏟(12)的下邊緣(12A)相關的至少一個基準點和經銑刨材料(19)之間距離(Δ)的測量裝置(20),控制和/或調節器單元(17)設計成基于剩留在經銑刨軌道內的經銑刨材料(19)的高度來調節刮料鏟(12)的高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機械具有用于將經銑刨的材料輸送離開銑刨鼓殼體(5)的輸送裝置(8)以及用于輸入第一或第二操作模式的輸入單元(18),在第一操作模式下,所述輸送裝置(8)被啟用,而控制和/或調節器單元(17)被停用,這樣經銑刨的材料被運輸離開銑刨鼓殼體,同時刮料板關閉,從而刮料板能夠掠過經銑刨表面,以及在第二操作模式下,所述輸送裝置(8)被停用,而控制和/或調節器單元(17)被啟用,這樣經銑刨材料能夠剩留在經銑刨軌道內同時刮料板打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和/或調節器單元(17)以如此的方式控制所述驅動單元(16)以至于在與刮料鏟(12)的下邊緣(12A)相關的至少一個基準點和經銑刨材料之間的測得距離(Δ)對應于指定值或在指定的范圍值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用于測量在刮料鏟(12)的下邊緣(12A)和經銑刨材料之間的距離(Δ)的測量裝置(20)設計成在多個基準點處進行距離測量,所述多個基準點位于刮料鏟在工作方向上的左側和右側邊緣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和/或調節器單元(17)以如此的方式設計以至于刮料鏟(12)的高度取決于在與刮料鏟(12)的下邊緣(12A)相關的相應基準點和經銑刨材料之間的所測得距離(Δ)的平均值。
6.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和/或調節器單元(17)以如此的方式設計以至于取決于在與刮料鏟(12)的下邊緣(12A)相關的基準點和經銑刨材料之間所測得的最小或最大距離(Δ)來調節刮料鏟(12)的高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用于測量在經銑刨材料和刮料鏟之間距離(Δ)的測量裝置(20)以如此的方式設計以至于至少一個距離測量在刮料鏟(12)的左側和右側邊緣之間的中心區域內執行。
8.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用于測量在經銑刨材料和刮料鏟之間距離(Δ)的測量裝置(20)以如此的方式設計以至于至少一個距離測量在與刮料鏟(12)在工作方向(10)上的左側邊緣相距指定的距離(e)處執行和/或至少一個距離測量在與刮料鏟(12)在工作方向(10)上的的右側邊緣相距指定的距離(e)處執行。
9.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和/或調節器裝置(17)以如此的方式控制驅動單元(16)以至于當在與刮料鏟(12)的下邊緣(12A)相關的至少一個基準點和經銑刨材料之間的距離(Δ)小于第一指定的下限值時升高刮料鏟(12),以及當在刮料鏟和經銑刨材料之間的距離大于第二指定的上限值時降低刮料鏟(12),上限值等于下限值或上限值大于下限值。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測量裝置(20)具有至少一個距離傳感器(21,22,23),其在工作方向(10)上布置于刮料鏟(12)的后側上且高于其下邊緣(12A)。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距離傳感器(21,22,23)布置成能夠在刮料鏟(12)的左側和右側邊緣之間移動。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距離傳感器(21,22,23)是非接觸式距離測量傳感器或觸覺距離測量傳感器。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自驅動建筑機械是道路銑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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