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微波催化協同膜分離的廢氣凈化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476343.0 | 申請日: | 2014-08-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971755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03 |
| 發明(設計)人: | 李海英;楊力;萬寧;李丹鳳;嚴東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86 | 分類號: | B01D53/86;B01D53/74 |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譚新民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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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微波 催化 協同 分離 廢氣 凈化 裝置 | ||
1.一種廢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微波腔體(10)、微波發生器(20)、催化組件(30)以及分離膜組件(40);所述微波發生器(20)安裝于所述微波腔體(10)內,該微波腔體(10)兩端開孔且分別套設有進氣管(11)和出氣管(12),所述催化組件(30)包括石英管(31)以及裝于石英管(31)內的催化劑,所述石英管(31)具有與進氣管(11)相連通的進氣孔以及與出氣管(12)相連通的出氣孔,所述分離膜組件(40)包括連通管(41)、回流管(42)以及分離膜(43),所述連通管(41)一端與所述出氣管(12)相連通,另一端連接至所述分離膜(43),所述回流管(42)一端連接至所述分離膜(43),另一端與所述進氣管(11)相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組件(30)能夠拆卸地安裝于所述微波腔體(10)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石英管(31)內鄰近所述進氣孔處設置有篩板(33),所述催化劑設置于所述篩板(33)與所述石英管(31)的出氣孔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為金屬催化劑。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氣凈化裝置(100)還包括一脫水裝置(50),該脫水裝置(50)通過一管道與所述微波腔體(10)的進氣管(11)相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11)以及出氣管(12)鄰近所述微波腔體(10)的一端分別設置有微波屏蔽部件(13)。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腔體(10)外壁上設置有微波控制面板(15),所述微波控制面板(15)與所述微波發生器(20)電連接。
8.一種廢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分流管(204)、分離膜組件(40)、兩組或兩組以上的微波催化氧化組件;任一微波催化氧化組件包括微波腔體(10)、微波發生器(20)以及催化組件(30);所述微波發生器(20)安裝于所述微波腔體(10)內,該微波腔體(10)兩端開孔且分別套設有進氣管(11)和出氣管(12),所述催化組件(30)包括石英管(31)以及裝于石英管(31)內的催化劑,所述石英管(31)具有與進氣管(11)相連通的進氣孔以及與出氣管(12)相連通的出氣孔;所述分離膜組件(40)包括連通管(41)、回流管(42)以及分離膜(43),所述連通管(41)通過所述分離膜(43)與所述進氣管(11)相連接;任一微波催化氧化組件的進氣管(11)均連通至所述分流管(204),任一微波催化氧化組件的出氣管(12)均連通至所述連通管(41),所述回流管(42)的另一端連接至所述分流管(204)上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廢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11)以及連通管(41)上分別設置有閥門。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廢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氣凈化裝置(200)還包括安裝一脫水裝置(50),所述脫水裝置(50)的出氣端與所述分流管(204)相連通,所述分流管(204)另一端連通至各微波催化氧化組件的進氣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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