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煙草蒸發(fā)器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420454909.X | 申請日: | 2014-08-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146328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2-11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劉水根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水根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順天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蔡曉紅 |
| 地址: | 5230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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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煙草 蒸發(fā)器 | ||
1.一種煙草蒸發(f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1),所述殼體(1)包括上蓋(10)、與所述上蓋(10)接合的下蓋(20)以及用于加熱煙草片(4)的加熱件(30),所述下蓋(20)的一端連接有供用戶吸食的煙嘴(2),所述下蓋(20)的與所述上蓋(10)正對的表面(20a)設有一開口朝向所述上蓋(10)的凹部(21),所述凹部(21)的底壁(210)正對所述上蓋(10),所述上蓋(10)覆蓋所述凹部(21)的所述開口以形成用于容納所述煙草片(4)的截面呈扁平狀的第一容納腔(26),所述加熱件(30)緊貼固定在所述上蓋(10)正對所述開口的壁面(11)上或緊貼固定在所述底壁(210)的位于所述第一容納腔(26)外部的表面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草蒸發(f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片(4)為扁平狀,其截面的形狀大小與所述底壁(210)的形狀大小相匹配。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草蒸發(f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片(4)的厚度為0.1mm~20mm,所述第一容納腔(26)的深度與所述煙草片(4)的厚度相當,且所述第一容納腔(26)內形成有氣體流通通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草蒸發(f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件(30)為片狀、膜狀或網狀,所述加熱件(30)的尺寸與所述開口的尺寸或所述底壁(210)的尺寸相當。
5.如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煙草蒸發(f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壁(210)由不銹鋼或鋁合金材料制成。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草蒸發(f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納腔(26)設有與外界大氣連通的進氣口(261)以及與所述煙嘴(2)連通的出氣口(262),所述煙草片(4)加熱后產生的煙霧經由所述出氣口(262)到達所述煙嘴(2)。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煙草蒸發(f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口(261)和所述出氣口(262)形成在所述上蓋(10)和所述下蓋(20)接合的端面上,所述進氣口(261)開設在所述凹部(21)遠離所述煙嘴(2)的側壁上,所述出氣口(262)開設在所述凹部(21)靠近所述煙嘴(2)的側壁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草蒸發(f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蒸發(fā)器還包括與所述加熱件(30)電連接并用于控制所述加熱件(30)的加熱溫度的控制板(40)以及用于檢測所述加熱件(30)的加熱溫度的溫度感應件(50),所述控制板(40)設置在所述下蓋(20)靠近所述加熱件(30)的位置,所述溫度感應件(50)以粘貼的形式固定在所述加熱件(30)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煙草蒸發(f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件(30)與所述控制板(40)之間設有第一隔熱棉(61),所述上蓋(10)的正對所述第一容納腔(26)的位置設有第二隔熱棉(62)。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煙草蒸發(f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蒸發(fā)器還包括與所述控制板(40)、所述溫度感應件(50)和所述加熱件(30)電連接的可充電電池(70),所述下蓋(20)遠離所述煙嘴(2)的一側開設有第二容納腔(25),所述可充電電池(70)安裝在所述第二容納腔(25)中,所述煙草蒸發(fā)器的殼體(1)上還開設有充電口(71),所述充電口(71)連通所述可充電電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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