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翻桶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449096.5 | 申請日: | 2014-08-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038304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24 |
| 發明(設計)人: | 張宏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沃森電動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F3/18 | 分類號: | B65F3/1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國鑫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24 | 代理人: | 王志強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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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翻桶車 | ||
1.電動翻桶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架(1)、駕駛室(2)、自動掛桶機構(4)、自動裝卸式箱體(5);
所述車架(1)上方為自動裝卸式箱體(5)和駕駛室(2),車架(1)中部橫梁上懸掛有電池組(11);
所述車駕駛室(2)設于車架(1)的前部,駕駛室(2)內設有兩個駕駛席,駕駛室(2)前部的擋風玻璃為圓弧形,所述駕駛室(2)側面上設有電控操作按鈕(3);
所述自動裝卸式箱體(5)設于車架(1)后部,位于駕駛室(2)后方,所述自動裝卸式箱體(5)前部頂面上設有進料口,所述進料口配置有蓋板(9),自動裝卸式箱體(5)的尾部還設有箱門(6),箱門(6)的上端設有鉸接軸,箱門(6)上端與自動裝卸式箱體(5)尾部經鉸接軸連接,箱門(6)的下端兩側分別設有鎖緊器(7),箱門(6)經鎖緊器(7)將自動裝卸式箱體(5)密封,在自動裝卸式箱體(5)內部底面上還設置有由一擋板(10)構成的傾斜面,擋板(10)一端處于自動裝卸式箱體(5)底面上,擋板(10)的另一端處于自動裝卸式箱體(5)前端表面上;
所述自動掛桶機構(4)處于自動裝卸式箱體(5)的側壁上,且處于進料口的下方,所述自動掛桶機構(4)包含有桶體掛勾組件(41)、桶體掛勾組件滾動軸(42)、固定滑槽(43)、活動支架(44)、液壓油缸(45)、活動支架滾動軸(46)、軸承座(47)、固定支架(48),所述固定支架(48)包含有兩個支撐架,兩個支撐架相互平行橫向設置于自動裝卸式箱體(5)上,兩個支撐架間設置有垂直兩個支撐架的橫桿,固定支架(48)的兩端分別固定于自動裝卸式箱體(5)的兩側面上,所述桶體掛勾組件(41)包含有水平設置的掛勾(41a),以及豎直設置可供掛勾(41a)上下滑動的兩滑桿(41b),兩滑桿(41b)相互平行,在兩滑桿(41b)的上部分別設有垂直于兩滑桿(41b)且水平設置的擋塊(41c),兩擋塊(41c)處于同一水平面,在兩擋塊(41c)上,兩擋塊(41c)相對的一端分別設有半圓形缺口,兩滑桿(41b)的上端連接有桶體掛勾組件滾動軸(42),桶體掛勾組件滾動軸(42)處于設置于固定支架48兩支撐架內的固定滑槽(43)中,桶體掛勾組件(41)的掛勾(41a)與活動支架(44)的一端連接,活動支架(44)的另一端固定在活動支架滾動軸(46)上,活動支架滾動軸(46)兩端固定于設置在固定支架(48)兩旁的軸承座(47)內,液壓油缸(45)的輸出端與活動支架(44)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翻桶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10)與自動裝卸式箱(5)底面所成的角度為3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翻桶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9)一端固定在自動裝卸式箱體(5)頂面上,蓋板(9)的另一端固定于自動掛桶機構(4)的活動支架(44)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翻桶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駕駛室(2)的車身材料為玻璃鋼。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翻桶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裝卸式箱體(5)為長方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翻桶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裝卸式箱體(5)表面經除塵噴塑處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翻桶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裝卸式箱體(5)兩側面設有長方形凹槽。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翻桶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箱門(6)的上方,自動裝卸式箱體(5)后表面上設有長條形左右轉向指示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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