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子元器件引腳的矯正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442517.1 | 申請日: | 2014-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018594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2-17 |
| 發明(設計)人: | 張國升;廖偉強;焦朝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新元電子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1F1/00 | 分類號: | B21F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吳貴明;張永明 |
| 地址: | 519060 廣東省珠海***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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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元器件 引腳 矯正 裝置 | ||
1.一種電子元器件引腳的矯正裝置,電子元器件包括電子元器件本體和與所述電子元器件本體連接的至少一個引腳排,每個所述引腳排包括至少一個引腳,其特征在于,所述矯正裝置包括:
固定單元(1),所述固定單元(1)用于固定電子元器件;
矯正單元(2),所述矯正單元包括連接件(21)和第一驅動部(25),所述連接件(21)具有連接所述電子元器件的所述引腳的連接狀態和脫離所述電子元器件的所述引腳的脫離狀態,所述連接件(21)相對于所述固定單元(1)沿垂直于所述引腳排的方向可移動地設置以矯正所述電子元器件的引腳,所述第一驅動部(25)與所述連接件(21)連接以驅動所述連接件(2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單元(1)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設置有與所述電子元器件本體相適配的容納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21)相對于固定在所述固定單元的所述電子元器件沿所述電子元器件的所述引腳的延伸方向可移動地設置以實現在所述連接狀態和所述脫離狀態之間的轉換。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矯正單元還包括:
第一移動件(22),所述第一移動件(22)與所述連接件(21)連接,所述第一移動件(22)相對于所述電子元器件沿所述引腳的延伸方向可移動地設置;
第二移動件(23),所述第一驅動部(25)與所述第二移動件(23)連接以驅動所述第二移動件(23)相對于所述固定單元(1)沿垂直于所述引腳排的方向移動,所述第一移動件(22)與所述第二移動件(23)連接并隨所述第二移動件(23)移動而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矯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矯正單元還包括用于驅動所述第一移動件(22)相對于所述電子元器件沿所述引腳的延伸方向移動的第二驅動部(24)。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矯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部(24)包括驅動氣缸。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部(25)包括驅動電機。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矯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21)包括基板,所述基板上設置有與所述電子元器件的引腳排相適配的通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矯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上至少設置有與所述電子元器件的多個引腳一一對應的設置的多個通孔。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矯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矯正裝置包括兩個所述矯正單元,所述兩個矯正單元的所述連接件(21)相對地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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