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拖輪袋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430089.0 | 申請日: | 2014-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091211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1-14 |
| 發明(設計)人: | 葉鋒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齊峰日用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5C3/00 | 分類號: | A45C3/00;A45C13/3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0021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拖輪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拖輪袋。
背景技術
對于經常外出購物的消費者而言,采購物品的搬運是個棘手的問題。通常情況下,所采購的物品都置放于環保袋或者塑料袋之中,即使是常見的購物袋也仍然存在無法承載過重物品的問題,而且,較多的環保袋或者塑料袋的搬運工作是較為費力的,無形中給消費者增加了沉重的負擔。然而,輪式搬用工具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采購成本較高,整個搬用工具的自重較大,占用空間也較大,在未采購物品的情況下,整個搬運工具無法折疊、隱藏。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一種便于拆卸以及組裝的拖輪袋。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拖輪袋,其包括:
覆蓋有方形布料結構的底部框架體(1),所述底部框架體的四個角點處設置有帶外螺紋的凸柱(2),所述布料結構的四個端部分別向外設置有由布料結構構成的第一延伸部分(3)、第二延伸部分(4)、第三延伸部分(5)、第四延伸部分(6),所述第一、二、三、四延伸部分構成了拖輪袋的四個側圍護結構,且第一、第三延伸部分為對稱結構,第二、第四延伸部分為對稱結構,所述第二、第四延伸部分的頂部設置有手提帶狀物(9);
可拆卸地安裝于凸柱的桿狀結構(7),其下部設置有與凸柱外螺紋結構配合的內螺紋結構,所述第二、第四延伸部分的邊緣設置有與桿狀結構配合的容納通道(8);
其中,所述第二、第四延伸部分沿其寬度方向的兩側邊緣設置有若干由柔性帶狀物連接的紐扣(10),所述第一、第三延伸部分沿其寬度方向的兩側邊緣設置有與紐扣配合的安裝口;
所述底部框架體安裝有萬向輪(11)。
進一步,所述桿狀結構由若干等長的桿狀部分拼接而成,且兩兩桿狀部分之間以螺紋結構拼接。
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整個拖輪袋安裝和拆卸較為方便,便于用戶外出攜帶。
附圖說明
圖1為拖輪袋展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如圖1所示,拖輪袋,其包括:覆蓋有方形布料結構的底部框架體1,所述底部框架體的四個角點處設置有帶外螺紋的凸柱2,該凸柱采用金屬材質,且凸柱以焊接方式固定于金屬底部框架體,所述布料結構的四個端部分別向外設置有由布料結構構成的第一延伸部分3(拖輪袋的左圍護結構)、第二延伸部分4(拖輪袋的后圍護結構)、第三延伸部分5(拖輪袋的右圍護結構)、第四延伸部分6(拖輪袋的前圍護結構),所述第一、二、三、四延伸部分構成了拖輪袋的四個側圍護結構能夠便于展開和折疊,且第一、第三延伸部分為對稱結構,第二、第四延伸部分為對稱結構,所述第二、第四延伸部分的頂部設置有手提帶狀物9。
可以理解的是,側圍護結構的布料結構與底部框架體處的布料結構是一體的,如此方可保證組裝完畢后結構的整體性。
可拆卸地安裝于凸柱的金屬桿狀結構7,其下部設置有與凸柱外螺紋結構配合的內螺紋結構,所述第二、第四延伸部分的邊緣設置有與桿狀結構配合的容納通道8,該容納通道通過在布料結構上縫合一個與桿狀結構大小匹配的圓柱狀結構即可。在組裝過程中,先將側圍護結構豎立起來,然后桿狀結構穿過容納通道而擰入凸柱。
其中,所述第二、第四延伸部分沿其寬度方向的兩側邊緣設置有若干由柔性帶狀物連接的紐扣10,該紐扣的柔性帶狀物長度不宜太長,否則拼接好的拖輪袋容易存在較大間隙而漏掉裝設的物品,所述第一、第三延伸部分沿其寬度方向的兩側邊緣設置有與紐扣配合的安裝口,前述的紐扣配合安裝口采用類似于衣服紐扣扣合結構,便于組裝以及拆卸,而且結構較為簡潔。
為便于移動,所述底部框架體安裝有萬向輪11。
考慮到不同的消費者需要的拖輪袋的大小不同,所述桿狀結構由若干等長的桿狀部分拼接而成,且兩兩桿狀部分之間以螺紋結構拼接。本案選擇兩段桿狀部分進行組裝,此結構能夠控制拖輪袋的大小,要想獲得更大的空間,則在側圍護結構高度范圍內,盡可能多的選擇桿狀部分進行拼接是實現大容量空間的必要選擇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僅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凡是屬于本實用新型原理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的前提下進行的若干改進,這些改進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杭州齊峰日用品有限公司,未經杭州齊峰日用品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20430089.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便攜式置物袋
- 下一篇:適用擴大雨傘面的傘骨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