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穿戴電子設備與應用于監控系統的現場監控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411516.0 | 申請日: | 2014-07-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242371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01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沈理;浦方勇;浦晉豪 |
| 主分類號: | G08B25/10 | 分類號: | G08B25/10;G08B2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杜娟娟;胡莉莉 |
| 地址: | 2155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穿戴 電子設備 應用于 監控 系統 現場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監控領域,更為具體地,涉及應用在監控領域的可穿戴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社區矯正的全面推行,電子監管手段正成為司法行政部門有效管控社區服刑人員的重要方式。
此外,在老人、病人、兒童等的遠程看護、安防領域,以現代科技手段為核心的電子遠程監控技術正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其帶來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極為可觀。顯然,以電子手段作為特殊對象的輔助監控手段已是大勢所趨。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意在提供可穿戴電子設備,可應用于如背景技術所提到的應用環境。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包括電池與短距無線通信部件。其中,所述短距無線通信部件由所述電池提供電力,所述短距無線通信部件連續或間斷地與外部裝置通信,所述外部裝置與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的距離在預設范圍內且所述外部裝置包括與所述短距無線通信部件通信的通信部件。
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還可以包括由所述電池供電并與所述短距無線通信部件電性連接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短距無線通信部件連續或間斷地與外部裝置通信。
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還可以包括由所述電池供電且能發出警示信號的警示部件,所述警示部件在所述電池電力不足和/或所述短距無線通信部件與所述外部裝置的通信發生故障時發出警示信號。
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還可以包括行為感知部件,所述行為感知部件由所述電池供電并分別與所述控制器及所述短距無線通信部件電性連接。
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通信部件可包括所述短距無線通信部件包括藍牙模塊、近場通信模塊、無線局域網模塊、紅外數據傳輸模塊、ZigBee模塊、超寬頻模塊中的一個或多個。其中,無線局域網模塊又例如為WiFi模塊。
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為環狀結構。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還提供應用于監控系統的現場監控端,所述監控系統包括位于遠端且與所述現場監控端通信連接的遠程監控端,所述現場監控端包括可穿戴電子設備及便攜式電子裝置,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與所述便攜式電子裝置的距離在預設范圍內。其中,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包括電池與第一短距無線通信部件,所述第一短距無線通信部件由所述電池供電并連續或間斷地與所述便攜式電子裝置通信;所述便攜式電子裝置,包括電子裝置本體、位置確定部件以及第二短距無線通信部件,所述第二短距無線通信部件與第一短距無線通信部件通信,并連續或以間斷地向遠程監控端發出第二信號,該第二信號包括指示第二短距無線通信部件與第一短距無線通信部件通信情況的信息以及由所述位置確定部件提供的位置信息,在與所述第一短距無線通信部件的通信出現故障時,所述第二短距無線通信部件向所述遠程監控端發出警示信號。
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應用于監控系統的現場監控端,其中,該可穿戴電子設備還可以包括由所述電池供電并與所述第一短距無線通信部件電性連接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一短距無線通信部件連續或間斷地與所述第二短距無線通信部件。
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應用于監控系統的現場監控端,其中,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還可以包括由所述電池供電且能發出警示信號的警示部件,所述警示部件在所述電池電力不足和/或所述第一短距無線通信部件與所述第二短距無線通信部件的通信發生故障時發出警示信號。
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應用于監控系統的現場監控端,其中,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還可以包括行為感知部件,所述行為感知部件由所述電池供電并分別與所述控制器及所述第一短距無線通信部件電性連接。
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應用于監控系統的現場監控端,其中,所述第一短距無線通信部件包括藍牙模塊、近場通信模塊、無線局域網模塊、紅外數據傳輸模塊、ZigBee模塊、超寬頻模塊中的一個或多個,相應地,所述第二短距無線通信部件也包括藍牙模塊、近場通信模塊、無線局域網模塊、紅外數據傳輸模塊、ZigBee模塊、超寬頻模塊中的一個或多個。其中,無線局域網模塊又例如為WiFi模塊。
如上文所述的應用于監控系統的現場監控端,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可以為環狀結構;所述便攜式電子裝置可以為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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