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有色金屬礦山廢水處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376285.4 | 申請日: | 2014-07-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947005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19 |
| 發明(設計)人: | 劉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春黃金研究院;中國黃金集團公司技術中心 |
| 主分類號: | C02F9/14 | 分類號: | C02F9/14 |
| 代理公司: | 長春市四環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22103 | 代理人: | 張建成 |
| 地址: | 130012 吉***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有色金屬 礦山 廢水處理 系統 | ||
1.一種有色金屬礦山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是由混合攪拌槽(1)、紫外/臭氧氧化槽(2)、混凝攪拌槽(3)、沉淀池(4)、生物活性炭反應池(5)、回水池(6)、水泵(7)、臭氧發生器(8)和風機(9)構成,其中混合攪拌槽(1)的側身上下方分別設有混合攪拌槽進水管(11)和混合攪拌槽出水管(12),在混合攪拌槽進水管(11)上設有酸堿試劑加藥管(13),混合攪拌槽出水管(12)與水泵(7)相連,混合攪拌槽(1)內部裝有攪拌裝置;紫外/臭氧氧化槽(2)外殼為圓槽形,上面采用半球形封頭(29)密封,紫外/臭氧氧化槽(2)側身的下方設有與水泵(7)相連的氧化槽進水管(21),側身上方設有氧化槽出水管(22),紫外/臭氧氧化槽(2)內部設有豎立的紫外燈管(23),紫外燈管(23)固定在上下燈座(25)上,紫外燈管(23)外面設有石英玻璃套管(24),紫外/臭氧氧化槽(2)底部設有臭氧曝氣管(26),臭氧曝氣管(26)前端設有臭氧曝氣支管(27)和臭氧微孔曝氣器(28),臭氧曝氣管(26)末端與臭氧發生器(8)相連;混凝攪拌槽(3)側身上下方分別設有混凝攪拌槽進水管(31)和混凝攪拌槽出水管(32),混凝攪拌槽進水管(31)與氧化槽出水管(22)相連,混凝攪拌槽出水管(32)與水泵(7)相連,混凝攪拌槽(3)上方設有凝聚劑加藥管(33)和絮凝劑加藥管(34),混凝攪拌槽(3)內部設有攪拌裝置;沉淀池(4)為圓形豎流式沉淀池,沉淀池(4)上部中心設有與水泵(7)相連的沉淀池進水管(41),周邊設有沉淀池溢流堰(42)和沉淀池溢流槽(43),沉淀池溢流槽(43)底部設有沉淀池出水管(44);生物活性炭反應池(5)為圓筒形,生物活性炭反應池(5)內部中心位置設有反應池進水管(51),反應池進水管(51)與沉淀池出水管(44)相連,生物活性炭反應池(5)底部設有曝氣管(54),曝氣管(54)前端設有曝氣支管(55)和微孔曝氣器(56),曝氣管(54)末端與風機(9)相連,微孔曝氣器(56)上方設有濾網(57),濾網(57)上方為活性炭層(58),生物活性炭反應池(5)上部周邊設有反應池溢流堰(52)和反應池溢流槽(53),反應池溢流槽(53)底部設有溢流槽出水管(531);回水池(6)為系統反應后的集水池,回水池(6)內分別設有回水池進水管(61)和回水池抽水管(62),回水池進水管(61)與溢流槽出水管(531)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一種有色金屬礦山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臭氧氧化槽(2)中紫外燈管(23)成圓形陣列在氧化槽內部,紫外燈管(23)波長在180~750nm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一種有色金屬礦山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曝氣管(26)前端兩側等間距鏡像設有臭氧曝氣支管(27),同側的臭氧曝氣支管(27)平行排列,傾斜角度15~90°,各臭氧曝氣支管(27)上等間距設有臭氧微孔曝氣器(28)。
4.根據權利要求書3所述的一種有色金屬礦山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微孔曝氣器(28)的材質為316L不銹鋼、鈦合金或陶瓷。
5.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一種有色金屬礦山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臭氧氧化槽(2)、燈座(25)、臭氧曝氣管(26)和臭氧曝氣支管(27)為不銹鋼材質。
6.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一種有色金屬礦山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曝氣管(54)前端設有曝氣支管(55),曝氣支管(55)呈“卍”字形均勻的分布在生物活性炭反應池(5)底部,各曝氣支管(55)上等間距設有微孔曝氣器(56)。
7.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一種有色金屬礦山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濾網(57)為圓盤形,中心開孔尺寸與反應池進水管(51)的外徑相等,濾網(57)周身布滿方形或圓形濾孔(571),濾孔(571)尺寸小于活性炭層(58)中活性炭顆粒的大小,濾網(57)上圓形陣列設置4~32個濾網支撐架(572)。
8.根據權利要求書1所述的一種有色金屬礦山廢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水池抽水管(62)距離池底的距離為池深的1/5~1/2。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長春黃金研究院;中國黃金集團公司技術中心,未經長春黃金研究院;中國黃金集團公司技術中心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20376285.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