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造紙碎解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312874.6 | 申請日: | 2014-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890797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0-22 |
| 發明(設計)人: | 張成飛;林新陽;宋鵬;蔣儀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莞玖龍紙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21B1/34 | 分類號: | D21B1/34;B03B5/6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胡彬;張海英 |
| 地址: | 523147 廣東省東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纖維 浮選 分離 裝置 造紙 系統 | ||
1.一種具有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造紙碎解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水力碎漿機,所述水力碎漿機具有槽體;
排渣井,位于所述水力碎漿機的一側;
沉渣井,位于所述水力碎漿機和所述排渣井之間,所述沉渣井的下端設置有進渣口,所述進渣口通過管道與所述水力碎漿機的所述槽體相連通;
纖維浮選分離裝置,位于所述沉渣井和所述排渣井之間,所述纖維浮選分離裝置包括圓柱形筒體,所述圓柱形筒體的筒壁上設置有若干個可產生切向水流的水流管道,用于將所述圓柱形筒體底部的重渣上的纖維從重渣表面分離出來,所述圓柱形筒體與所述水力碎漿機的所述槽體通過輸液件相連通,用于將所述圓柱形筒體內從沉渣分離出來而懸浮在水中的纖維運送至水力碎漿機中;
抓斗提升機,位于所述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上方,所述抓斗提升機包括導軌及至少一個抓斗,所述導軌的一端延伸至所述排渣井的上方,所述導軌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沉渣井的上方,所述抓斗可滑動的且可上下升降的設置于所述導軌上,用于將所述沉渣井內的重渣搬運至所述圓柱形筒體內以及將所述圓柱形筒體內的重渣搬運至所述排渣井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造紙碎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流管道貫穿所述圓柱形筒體的筒壁且與所述圓柱形筒體的筒壁切向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造紙碎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流管道切向連接在所述圓柱形筒體的外側壁上,所述圓柱形筒體的筒壁上開設有與所述水流管道相對應的水流注射孔,所述水流注射孔與所述水流管道同中心軸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造紙碎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輸液件為傾斜設置的溢流槽,所述溢流槽的一端與所述圓柱形筒體的上端相連通,所述溢流槽的另一端與所述水力碎漿機的所述槽體相連通,所述溢流槽與所述圓柱形筒體相連通的一端高于所述溢流槽與所述水力碎漿機相連通的一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造紙碎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輸液件為傾斜設置的水管,所述水管的一端與所述圓柱形筒體的上端相連通,另一端與所述水力碎漿機的所述槽體相連通,所述水管與所述圓柱形筒體相連通的一端高于所述水管與所述水力碎漿機的所述槽體相連通的一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造紙碎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柱形筒體的上方設置有與所述圓柱形筒體相連接的漏斗,所述漏斗遠離所述圓柱形筒體的一端的尺寸大于所述漏斗靠近所述圓柱形筒體的一端的尺寸。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造紙碎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浮選分離裝置還包括在重渣的搬運過程中防止重渣掉落至碎解系統外的防渣落地裝置,所述防渣落地裝置設置于所述漏斗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造紙碎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渣落地裝置包括第一槽體以及第二槽體,所述第一槽體和所述第二槽體以所述漏斗的中心軸線為對稱線傾斜設置于所述漏斗沿所述抓斗在所述導軌上的滑動方向的兩側,所述第一槽體和所述第二槽體均位于所述導軌的正下方;
所述第一槽體的一端與所述漏斗的頂端相連通,另一端與所述沉渣井的頂端相連通,所述漏斗和所述沉渣井上分別開設有與所述第一槽體相對應的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所述第一開口遠離所述圓柱形筒體的一端貫穿所述漏斗,所述第二開口遠離所述沉渣井低端的一端貫穿所述沉渣井;
所述第二槽體的一端與所述漏斗的頂端相連通,另一端與所述排渣井的頂端相連通,所述漏斗和所述排渣井上分別開設有與所述第二槽體相對應的第三開口和第四開口,所述第三開口遠離所述圓柱形筒體的一端貫穿所述漏斗,所述第四開口遠離所述排渣井低端的一端貫穿所述排渣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造紙碎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斗的高度高于所述沉渣井和所述排渣井的高度;所述第一槽體與所述漏斗相連通的一端高于所述第一槽體與所述沉渣井相連通的一端;所述第二槽體與所述漏斗相連通的一端高于所述第二槽體與所述排渣井相連通的一端。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纖維浮選分離裝置的造紙碎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斗的高度低于所述沉渣井的高度且高于所述排渣井的高度;所述第一槽體與所述漏斗相連通的一端低于所述第一槽體與所述沉渣井相連通的一端;所述第二槽體與所述漏斗相連通的一端高于所述第二槽體與所述排渣井相連通的一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東莞玖龍紙業有限公司,未經東莞玖龍紙業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20312874.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