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適用于幕墻轉角處的燈箱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263601.7 | 申請日: | 2014-05-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966494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26 |
| 發明(設計)人: | 朱上民;呂進;陳從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領路人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13/04 | 分類號: | G09F13/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華專利事務所 31219 | 代理人: | 余明偉 |
| 地址: | 201612 上海市松江區漕河涇開***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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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幕墻 轉角處 燈箱 結構 | ||
1.一種適用于幕墻轉角處的燈箱結構,所述燈箱結構包括燈箱布;設置在所述燈箱結構內部的安裝框;與所述安裝框連接的角架;所述角架的下端安裝有一直角架;安裝在所述安裝框表面上的單板;固定在所述單板上的LED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用以順著所述幕墻轉角和所述燈箱結構之間存在的空隙,通過連接件安裝在所述直角架的兩個直角邊上用以固定所述燈箱布的燈箱布固定主框架;及?
安裝在所述燈箱布固定主框架內部的,用以拉緊所述燈箱布的燈箱布拉緊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幕墻轉角處的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箱布固定主框架包括固定部和旋轉部;所述固定部和所述旋轉部組成一封閉空間;所述旋轉部旋轉的中心與所述幕墻轉角的頂點處于同一豎直方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適用于幕墻轉角處的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包括第一側板、用以支撐所述燈箱布的第二側板、用以與所述旋轉部連接的第三側板、在所述第一側板和第二側邊上設置有用以安裝與所述直角架連接的連接件的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及從所述第二凹槽底部延伸出一鉤形凸緣;其中,所述第三側板的末端具有用以承插所述旋轉部的轉軸。?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適用于幕墻轉角處的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箱布拉緊裝置包括:?
用以卷合所述燈箱布的多個邊緣以夾持所述燈箱布的燈箱布夾持件;所述燈箱布夾持件包括用以插入和卷繞所述燈箱布邊緣的金屬棒的空腔柱體,和從所述燈箱布夾持件中部延伸出的用以支撐所述空腔柱體的支撐部;其中,所述燈箱布夾持在空腔柱體和金屬棒之間;及?
與所述燈箱布夾持件卡勾式固定連接的,用于拉緊所述燈箱布的燈箱布收緊件;?
所述燈箱布收緊件和所述燈箱布夾持件之間具有一緊固件,通過調節緊固件來調整所述燈箱布行程以便收緊所述燈箱布。?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適用于幕墻轉角處的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箱布收緊件與所述燈箱的底框側板移動式卡合,所述燈箱布夾持件抵持于所述底框側板的表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適用于幕墻轉角處的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箱布夾持件的?一端具有鉤狀凸起,另一端具有與所述底框側板平行的延伸片;且所述燈箱布夾持件的空腔柱體和延伸片抵持于所述燈箱內部底框側板的表面。?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適用于幕墻轉角處的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箱布收緊件包括第一卡合部和與所述第一卡合部連接的第二卡合部,所述第一卡合部的一端具有與所述燈箱布夾持件的鉤狀凸起相配合的鉤狀凹槽;所述第一卡合部的另一端具有與所述第二卡合部的一端搭接的連接面;所述第二卡合部的另一端開設有鉤形凹槽,所述鉤形凹槽與從所述第一凹槽底部延伸出一鉤形凸緣相匹配以便所述燈箱布拉緊裝置可滑動式卡合到所述燈箱布固定主框架的固定部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適用于幕墻轉角處的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部和第二卡合部中間開設有用以安裝所述緊固件的安裝通孔,所述緊固件通過所述第一卡合部和第二卡合部的安裝通孔;所述緊固件為絲桿螺栓。?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適用于幕墻轉角處的燈箱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部包括用以與所述第三側板上轉軸旋轉式插接的開口輪轂和與所述開口輪轂一體化,用以支撐所述燈箱布的直角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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