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鍋爐尾氣除塵洗滌水灰渣分離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252515.6 | 申請日: | 2014-05-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8862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0-22 |
| 發明(設計)人: | 黃德明;傅潤書;陳燕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貴港市芭田生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21/02 | 分類號: | B01D21/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圣理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302 | 代理人: | 頓海舟;陳業勝 |
| 地址: | 537100 廣西壯族自***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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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鍋爐 尾氣 除塵 洗滌 水灰渣 分離 裝置 | ||
1.一種鍋爐尾氣除塵洗滌水灰渣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筒體、支架、灰渣出口管、固定架、清水溢出口、灰渣水料管和灰渣水進管;所述支架支承在筒體底部,筒體的下部設有錐形部,所述灰渣出口管設于錐形部的底部;灰渣出口管側部設有灰渣出口,所述灰渣出口設有控制閥門;所述固定架設置于筒體內部,所述灰渣水料管通過固定架固定于筒體內部;所述灰渣水進管與灰渣水料管連通;所述清水溢出口設于筒體側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爐尾氣除塵洗滌水灰渣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錐形部側部的母線與錐形部底面夾角為49°~5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爐尾氣除塵洗滌水灰渣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灰渣水料管下端出口指向灰渣出口管,并設有錐形分料斗。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鍋爐尾氣除塵洗滌水灰渣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灰渣水料管為直筒型,或,螺旋形。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鍋爐尾氣除塵洗滌水灰渣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灰渣水料管下端出口低于清水溢出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爐尾氣除塵洗滌水灰渣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水溢出口與筒體頂部相距200mm~300m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爐尾氣除塵洗滌水灰渣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水溢出口具有兩個以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爐尾氣除塵洗滌水灰渣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灰渣出口具有兩個以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爐尾氣除塵洗滌水灰渣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灰渣出口管法蘭連接與筒體錐形部的底部。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鍋爐尾氣除塵洗滌水灰渣分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灰渣出口管側部還設有清理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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