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嬰兒鼻腔取物鉗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242593.8 | 申請日: | 2014-05-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8738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0-15 |
| 發明(設計)人: | 黃鵬;張德云;馮懷志;唐超;王曉光;趙艷;閔敏;王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五二醫院 |
| 主分類號: | A61B17/50 | 分類號: | A61B17/50;A61B17/24;A61M1/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天嘉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11 | 代理人: | 蘇丹 |
| 地址: | 610000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嬰兒 鼻腔 取物鉗 | ||
1.一種嬰兒鼻腔取物鉗,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持握柄(1)、連接通管(2)和夾鉗(3),所述連接通管(2)橫向設置,其中一端與手持握柄(1)連通,另一端與夾鉗(3)連通,所述夾鉗(3)為硅膠鉗,所述夾鉗(3)包括上鉗(4)和下鉗(5),所述上鉗(4)與上連桿(6)相連,所述下鉗(5)與下連桿(7)相連,所述上連桿(6)與下連桿(7)穿過連接通管(2)內部,且上連桿(6)與下連桿(7)在連接通管(2)內部呈交叉結構布置,其交叉部分為活動連接,所述下連桿(7)的一端固定在連接通管(2)內壁,所述上連桿(6)一端連接有連板(8),所述連板(8)穿出手持握柄(1),所述連接通管(2)與夾鉗(3)連接一端設置有發光燈(9),所述上鉗(4)和下鉗(5)均包括鉗體和設置在鉗體上的鋸齒,所述鉗體為環狀結構,所述上鉗(4)和下鉗(5)內側壁設置有負壓氣孔(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嬰兒鼻腔取物鉗,其特征在于:所述負壓氣孔(10)與負壓氣管(11)連通,所述負壓氣管(11)設置在連接通管(2)內,所述負壓氣管(11)一端穿出連接通管(2)與負壓球(12)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嬰兒鼻腔取物鉗,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燈(9)與光纖線(13)一端相連,所述光纖線(13)設置在連接通管(2)內,所述光纖線(13)另一端與電池(14)相連,所述電池(14)設置在手持握柄(1)內,所述光纖線(13)與電池(14)之間設置有開關。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嬰兒鼻腔取物鉗,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通管(2)包括前管(15)和后管(16),所述前管(15)套接在后管(16)上,所述后管(16)一端與夾鉗(3)相連,所述后管(16)外表面沿后管(16)長度方向設置有拉桿(17),所述拉桿(17)一端設置有呈豎直方向的彎折桿(18),所述彎折桿(18)上設置有指套環(19)。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嬰兒鼻腔取物鉗,其特征在于:所述鉗體的前端設置有緩沖帶(20),所述緩沖帶(20)為球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嬰兒鼻腔取物鉗,其特征在于:所述負壓球(12)位于手持握柄(1)的側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嬰兒鼻腔取物鉗,其特征在于:所述鉗體的長為0.3-0.5厘米,寬為0.25-0.35厘米。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五二醫院,未經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五二醫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20242593.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