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設有類圓臺式撞擊體的蹬力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214914.3 | 申請日: | 2014-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829577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9-17 |
| 發明(設計)人: | 朱明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朱勁豐 |
| 主分類號: | A63B23/04 | 分類號: | A63B23/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22008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設有 圓臺 撞擊 蹬力器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健身器具,尤其是一種設有類圓臺式撞擊體的蹬力器。
背景技術:
目前沿用的蹬力器,是在中心樁上對稱設置兩條回蕩桿,在中心樁柱中段設置一道承撞圈,在回蕩桿正對承撞圈的位置設置撞擊桿,在回蕩桿上背對中心樁的一側設置運動座,在中心樁基底處設置蹬板。運動者坐于運動座中,雙手抓住回蕩桿,用腳尖踩住蹬板蹬腿讓回蕩桿向后蕩開然后松腿讓其蕩回,以此鍛煉腿力。撞擊桿在撞上承撞圈時能發出清脆悅耳的聲響,能助長運動興趣。但為了適應運動者雙腿的運動幅度,撞擊桿都較短,許多好奇心強的兒童在蹬力器上操練時,其雙手不是抓在回蕩桿上而是兜在撞擊桿的撞頭上,或者抓在承撞圈上,經常發生指掌被撞爛的人身安全事故。
發明內容:
為防止兒童將雙手兜在撞擊桿的撞頭上而發生人身安全事故,本發明提供一種設有類圓臺式撞擊體的蹬力器,其特征是將現行蹬力器的中心樁上所設置的承撞圈改為圓墩式承撞樁,并將原蹬力器上設置的棍狀撞擊桿改為類圓臺體,該圓臺體以臥式設置于蹬力器回蕩桿上原來設置棍狀撞擊桿的部位,其小頭接住回蕩桿,大頭的圓面向外凸出,懸空對向承撞樁。
本發明用如下方法實施:1、用硬金屬材料制作類圓臺體,該構件高30cm,其小頭直徑相當于圓蕩桿的直徑,大頭直徑為20cm;將小頭圓面處打造成半圓溝狀,大頭圓面處向外凸出成半個球狀,該構件以橫臥式通過其小頭上的半圓溝道吻合于回蕩桿上,而大頭懸空對向即將改裝成的承撞樁。2、用硬金屬材料制作承撞樁,承撞樁長19cm,直徑5cm,呈圓墩形;將承撞樁用穿透形式橫向串置于直徑為15cm的空心鋼管(即中心樁)上,兩頭各有2cm長的一段墩體露于中心樁管壁外。本發明的有益用處是,因類圓臺式撞擊體(即類圓臺體)的長度達30cm且其面向承撞樁的大頭圓面處為向外凸出的半個球狀,童年運動者的雙手指掌難以置于發生撞擊處,故不至造成手指被砸傷的人身安全事故。
附圖說明:
圖1是現行蹬力器示意圖;圖2是現行蹬力器使用狀態示意圖;圖3為類圓臺式撞擊體裝位示意圖;圖4是本發明應用狀態示意圖。圖中,1是回蕩桿,2是撞擊桿,3是承撞圈,4是運動座,5是座位靠背,6是蹬板,7是類圓臺式撞擊體,8是承撞樁。
具體實施方式:
按圖3所示,將圖1所示的撞擊桿2改設為類圓臺式撞擊體7,并將圖1所示的承撞圈3改設為承撞樁8。實施運動時,運動者雙手抓在圓蕩桿1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朱勁豐,未經朱勁豐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20214914.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