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動便攜式除塵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186029.9 | 申請日: | 2014-04-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77532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20 |
| 發明(設計)人: | 孫宜華;盧遙;方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峽大學 |
| 主分類號: | A62B7/10 | 分類號: | A62B7/10 |
| 代理公司: | 宜昌市三峽專利事務所 42103 | 代理人: | 黎澤洲 |
| 地址: | 443002***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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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便攜式 除塵 裝置 | ||
1.一種電動便攜式除塵裝置,包括殼體(7),進氣管(1)與殼體(7)的下部連通,殼體(7)的上部設有用于連接面罩(9)的排氣口(13),其特征是:在殼體(7)內設有液體(12),在殼體(7)內腔設有氣相迷宮(5),所述的氣相迷宮(5)至少在迎風面設有吸附層(53);
所述的液體(12)浸沒進氣管(1)的進氣口(4);
在進氣管(1)的進氣口(4)或進氣管(1)設有防止液體回流的單向閥;
在單向閥之后設有壓力傳感器(14),還設有補氣泵(15),補氣泵(15)的進口與大氣連通,補氣泵(15)的出口與單向閥之后的殼體(7)內腔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便攜式除塵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吸附層(53)互相連接在一起,吸附層(53)的下端浸沒在液體(12)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便攜式除塵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氣相迷宮(5)為多級迷宮結構以獲得至少8個以上的轉彎;
其中交錯布置的豎向隔板(51)與殼體(7)內腔之間構成第一級迷宮,而交錯布置的橫向隔板(52)與豎向隔板(51)和殼體(7)內腔之間構成第二級迷宮;
或者交錯布置的橫向隔板(52)與殼體(7)內腔之間構成第一級迷宮,而交錯布置的豎向隔板(51)與橫向隔板(52)和殼體(7)內腔之間構成第二級迷宮。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種電動便攜式除塵裝置,其特征是:在殼體(7)內腔的下部還設有液相迷宮(6),所述的液相迷宮(6)大部分或全部位于液體(12)的液面之下,液相迷宮(6)由多層水平交錯布置的隔板(61)與殼體(7)內腔之間構成,至少在隔板(61)的下表面設有剛刺層(6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電動便攜式除塵裝置,其特征是:進氣管(1)與氣相迷宮(5)的進口連接,氣相迷宮(5)的出口與液相迷宮(6)的進口連接,液相迷宮(6)的出口與排氣口(13)連接;
或者進氣管(1)與液相迷宮(6)的進口連接,液相迷宮(6)的出口與氣相迷宮(5)的進口連接,氣相迷宮(5)的出口與排氣口(13)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便攜式除塵裝置,其特征是:排氣口(13)通過連接管(8)與面罩(9)連接,在面罩(9)上設有呼氣單向閥(1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便攜式除塵裝置,其特征是:排氣口(13)通過連接管(8)與面罩(9)連接,在面罩(9)內還設有過濾裝置和/或吸附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便攜式除塵裝置,其特征是:殼體(7)的底部設有排渣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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