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子煙及其吸嘴蓋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182906.5 | 申請日: | 2014-04-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952420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26 |
| 發明(設計)人: | 劉秋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惠州市吉瑞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6000 廣東省惠州市仲***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及其 吸嘴蓋 | ||
1.一種電子煙用的吸嘴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蓋為實心柱體,其內側中部與所述吸嘴蓋周緣之間設置有通氣孔或所述吸嘴蓋周緣上設置有通氣槽,所述通氣孔、通氣槽與所述吸嘴蓋的前后兩個端面相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嘴蓋,其特征在于,該吸嘴蓋的通氣孔或通氣槽截面為三角形或半圓形或矩形或梯形或圓形或橢圓形或圓弧段。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嘴蓋,其特征在于,該吸嘴蓋的通氣孔或通氣槽包括匯合成至少一個出氣口的多個進氣分路;或者該吸嘴蓋的通氣孔或通氣槽包括分成多個出氣分路的至少一個進氣口。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吸嘴蓋,其特征在于,該吸嘴蓋的通氣孔或通氣槽為螺旋形排布設置。
5.一種電子煙,其包括煙桿套以及置于煙桿套內的煙液杯和霧化器;所述煙液杯內部限定一霧化腔供霧化器工作以及作為煙霧通道;所述煙桿套頂端設置有吸嘴蓋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蓋組件包括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吸嘴蓋。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蓋組件進一步包括一密封圈;所述密封圈密封煙液杯頂端;該密封圈設有與所述煙霧通道相通的通孔,該吸嘴蓋的通氣孔或通氣槽與密封圈的通孔氣路相通;所述吸嘴蓋漲緊固定于煙桿套頂端的內壁;所述密封圈漲緊固定于煙桿套頂端的內壁;所述密封圈位于吸嘴蓋與煙液杯之間?。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該吸嘴蓋與密封圈之間設有橫向通氣槽,該吸嘴蓋的通氣孔或通氣槽與密封圈的通孔之間通過該橫向通氣槽相連通。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該吸嘴蓋與密封圈之間設有間隙,該吸嘴蓋的通氣孔或通氣槽與密封圈的通孔之間通過該間隙形成氣路相連通。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該吸嘴蓋可拆卸的插設在所述煙桿套的一端或與所述煙桿套一體成型。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液杯包括存放煙液的煙液腔,吸收煙液的儲液部件,將煙液從儲液部件導出的導液管,導氣管,以及霧化座;煙液腔是位于導氣管與煙桿套之間的環形腔體,其兩端分別由霧化座及所述密封圈密封;導氣管固定于霧化座和吸嘴蓋之間,該導液管套在導氣管外,導液管置于儲液部件內部;該導氣管用作煙液被霧化器霧化后所產生的煙霧通往煙桿套外的所述煙霧通道;儲液部件和導液管容置于煙液腔內。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惠州市吉瑞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惠州市吉瑞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20182906.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