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減少連鑄大包鑄余的包底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181784.8 | 申請日: | 2014-04-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830716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9-17 |
| 發明(設計)人: | 陳遠清;張先軼;宋健;彭家清;郭峰;尚正鴻;王進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家港聯峰鋼鐵研究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2D41/02 | 分類號: | B22D41/02 |
| 代理公司: | 南京眾聯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06 | 代理人: | 杜靜靜 |
| 地址: | 215600 江蘇省蘇州市張家***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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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減少 大包 結構 | ||
1.一種減少連鑄大包鑄余的包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包底與包壁一起構成大包內腔,所述包底結構包括第一平面、第二平面和過渡曲面,所述第一平面內設置有大包出口,所述第二平面內設置有透氣磚,所述第二平面高于第一平面,所述過渡曲面設置在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之間,用于連接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減少連鑄大包鑄余的包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面與第二平面平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減少連鑄大包鑄余的包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面為兩個劣弧圍成的小區域,其中心設置有大包出口。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減少連鑄大包鑄余的包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平面是兩個優弧圍成的大區域。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減少連鑄大包鑄余的包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面與第二平面之間用坡度平緩的曲面過渡,過渡曲面與第一、二平面的夾角為160°~18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減少連鑄大包鑄余的包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氣磚的數量至少是一個。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減少連鑄大包鑄余的包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平面與第一平面的高度差H為大包臨界下渣液位,H的高度為100mm~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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