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洗車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178619.7 | 申請日: | 2014-04-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53100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06 |
| 發明(設計)人: | 石祥;陳靜;成建青 | 申請(專利權)人: | 石祥 |
| 主分類號: | B60S3/04 | 分類號: | B60S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專永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00 | 代理人: | 高之波;鄔玥 |
| 地址: | 2150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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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洗車 | ||
1.洗車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通水裝置(1)、握桿(2)、連接裝置(4)以及洗刷頭(7),
所述通水裝置(1)包括第一水管(103),所述握桿(2)一端設有第一開口(201),所述握桿(2)的另一端設有連接頭(204),所述連接頭(204)一側開設有第二開口(202),所述第一開口(201)和所述第二開口(202)相互連通,所述第一水管(103)穿設于所述握桿(2)內,所述第一水管(103)的一端從所述第二開口(202)穿出;
所述洗刷頭(7)包括殼體(701),所述殼體(701)上設有至少一個第一通孔(7011),所述第一水管(103)的一端端口與所述第一通孔(7011)連通;
所述連接裝置(4)固定于所述連接頭(204),所述連接裝置(4)的底部與所述洗刷頭(7)的殼體(701)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洗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管(103)的一端設有彎折部(1031),所述彎折部(1031)的端口從所述第二開口(202)穿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洗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裝置(4)包括第一連接件(401)、第二連接件(402)以及彈簧(403),
所述第一連接件(401)包括推壓塊(4011)、連接于所述推壓塊(4011)底部的第一多棱柱(4012)以及連接于所述第一多棱柱(4012)底部的連接桿(4013);
所述第二連接件(402)包括連接套(4022)和連接于所述連接套(4022)頂部的第二多棱柱(4021),所述第二多棱柱(4021)為中空結構,所述連接套(4022)中間為圓柱形空腔,所述第二多棱柱(4021)與所述連接套(4022)相互連通,所述連接套(4022)固定于所述連接頭(204);
所述彈簧(403)的底端與所述連接套(4022)連接,所述彈簧(403)套設在連接桿(4013)外,所述連接桿(4013)底端與所述洗刷頭(7)的殼體(701)連接,所述第一連接件(401)能在所述第二連接件(402)內滑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洗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多棱柱(4012)和所述第二多棱柱(4021)的形狀一致,所述第一多棱柱(4012)的外接圓直徑小于所述第二多棱柱(4021)的內切圓直徑,所述第一多棱柱(4012)的外接圓直徑小于所述連接套(4022)的圓柱形空腔的直徑。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洗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桿(2)的一端還開設有第三開口(203),所述第三開口(203)位于所述連接頭(204)的一側,所述通水裝置(1)還包括位于所述握桿(2)內的第二水管(104),所述第二水管(104)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水管(103)相互連通,所述第二水管(104)的另一端從所述第三開口(203)穿出。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洗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管(103)上設有第一閥門(6),所述第二水管(104)上設有第二閥門(5)。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洗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701)上還設有至少一個第二通孔(7012),所述第二通孔(7012)內夾設洗滌棉,所述洗滌棉上浸漬有洗滌液;
所述第一水管(103)的彎折部(1031)的端口設有至少一根第二支管(107),所述第二支管(107)與所述第二通孔(7012)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洗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孔(7011)的數量為三個,所述第一水管(103)的彎折部(1031)的端口設有三根第一支管(106),三根所述的第一支管(106)分別與三個所述的第一通孔(7011)連通;
所述第二通孔(7012)的數量數為兩個,所述第二支管(107)的數量為兩根,兩根所述的第二支管(107)分別與兩個所述的第二通孔(7012)連通。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洗車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限位塊(3),所述限位塊(3)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二多棱柱(4021)上。
10.根據權利要求3、4或9所述的洗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多棱柱(4012)和所述第二多棱柱(4021)為正多棱柱,棱邊數為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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