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車用自動滅火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173449.3 | 申請日: | 2014-04-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77547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20 |
| 發明(設計)人: | 陳福田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福田 |
| 主分類號: | A62C3/07 | 分類號: | A62C3/07;A62C37/11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鼓樓區博深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14 | 代理人: | 林志崢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中市***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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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 滅火 系統 | ||
技術領域
一種滅火裝置,特別指一種車用自動滅火系統。
背景技術
一般車輛著火至少起碼要有以下兩個條件同時發生:一是滲漏易燃品;二是車輛本身的汽、柴、潤滑油、液化瓦斯(LPG)等易燃油品,因油管松脫、遭撞擊而破裂、老化裂漏或零組件接合處松脫滲漏等等,皆為發生著火主因。
而產生著火條件之一漏電則會與滲漏易燃品產生火源,尤其是在高溫引擎室中指發電機、起動機運轉所產生火花,又車輛零組件老化、故障,也會產生火源,如點火線圈、高壓導線、分電盤蓋等易漏電后與滲漏易燃品產生火源。產生著火條件之二是高溫的引擎與滲漏易燃品、排氣管遇上油箱遭碰撞的漏油也容易造成著火,而這些著火點主要集中在引擎室與油箱附近,再者車室及底盤也都是。再者會發生車輛著火除了因引擎過熱與滲漏易燃品的自燃現象外,主要漏電火花接觸到滲漏易燃油品,至于火花產生的原因除了故障漏電外,最主要來自于車輛的意外碰撞,尤其是在溫度甚高引擎室里電瓶碰撞破裂、金屬碰撞所產生火花或油箱破裂泄漏油品與高溫排氣管接觸而著火,這是產生著火條件之三。
傳統上為了防止汽車因過熱等發生自燃或意外碰撞而致發生火災,大都會于車內放置滅火器材,以作為預防之用,而事實上,這類的滅火器在車輛著火時需要打開引擎蓋才能有效噴灑滅火,但引擎室于悶燒而著火時,如將車輛的引擎蓋打開,則會因空氣中氧氣大量進入而瞬間加大火勢,即所謂「煙囪效應」,則形成另一種更劇烈的危害,這是產生著火條件之四。再者當車輛發生意外碰撞時,車內乘員常因撞擊力而受創、昏厥或受困于變形車艙內,車輛一旦著火,則不僅無法及時自助逃生、且救援人員亦無法靠近及時搶救,結果往往是造成乘員更迅速死亡悲劇的發生。
實用新型內容
因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滅火裝置,特別指一種車用自動滅火系統。
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車用自動滅火系統,其主要包含一容置罐,該容置罐為一內部呈載滅火材的鋼瓶,其一端凸設一端部;
一第一壓力計,該第一壓力計固接于該容置罐的端側;
一偵測管,該偵測管布設于車體上,包含一第一閥件以及一第二閥件,第一閥件設于該偵測管的一端,該第二閥件設于遠離該第一閥件的另端,該第一閥件與該第一壓力計固接。
其中,更可包含一第二壓力計,該第二壓力計與其偵測管的第二閥件固接。
其中,該滅火材可為一可滅火環保氣體。
其中,該容置罐更可包含一固定件,該固定件固設于車輛后行李箱中,并提供容置罐容設于其中并固定而不致晃動位移。
其中,更包含:一第一容置罐,該容置罐為一內部呈載滅火材的鋼瓶,其一端凸設一端部并接設一第一閥件;
一第二容置罐,該容置罐為一內部呈載滅火材的鋼瓶,其一端凸設一端部并接設一第一閥件以及一逆止閥件,該逆止閥件裝于管路上;以及
一偵測管,該偵測管由第一容置罐的第一閥件與第二容置罐的第一閥件分別凸伸設置并接設一三通閥件,使其整并成一偵測管,其偵測管遠離三通閥件的另端設有一第二閥件再將其主管路布設于車體上。
其中,更可設置壓力計于第一閥件或第二閥件端部。
其中,該逆止閥件可裝設于該第一容置罐的第一閥件與三通閥件間的管路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藉由上述結構,使用者可明確直覺的觀測容置罐內部的滅火材是否足夠,其偵測管布設于車體上,如經車輛底盤至引擎室或經車室地板或天花板至引擎室,皆為本實用新型可采取的布設方式,如此當其布設的區域起火或溫度超過其額定溫度,其涮偵測管即破裂,并使其內部滅火材噴出以準確有效地撲滅火勢,通過分設第一容置罐及第二容置罐可達到二次滅火以保證完全滅火的效果,為避免車內高溫,或其他不可預期的事情,使其第一容置罐及第二容置罐內部的壓力升高,故更可于其各次連設的第一閥件端部加裝泄壓閥件,使其壓力升高時可藉此設置宣泄一定壓力,以保其容置罐的壓力穩定,并提升安全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車用自動滅火設備的立體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車用自動滅火設備的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車用自動滅火設備的實施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車用自動滅火設備的實施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車用自動滅火設備的實施例示意圖。
主要符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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