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燃煤電廠煙氣高效凈化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165844.7 | 申請日: | 2014-04-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71436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13 |
| 發明(設計)人: | 彭維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彭維明 |
| 主分類號: | F23J15/04 | 分類號: | F23J1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聯創佳為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62 | 代理人: | 郭防 |
| 地址: | 挪威國卑耳根市休德*** | 國省代碼: | 挪威;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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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燃煤 電廠 煙氣 高效 凈化 裝置 | ||
1.一種燃煤電廠煙氣高效凈化裝置,設置在燃煤電廠的鍋爐(100)和煙囪(1000)之間,用于凈化燃煤電廠產生的煙氣,包括省煤器(200)、空氣預熱器(500)和靜電除塵器(700),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脫硝反應器(300)、脫硫塔(900)、化學洗滌器(400)和/或除霧器(600);
所述鍋爐(100)、省煤器(200)、脫硝反應器(300)、空氣預熱器(500)、靜電除塵器(700)、脫硫塔(900)和煙囪(1000)依次連通,所述化學洗滌器(400)和/或除霧器(600)設置在所述脫硫塔(900)與所述煙囪(1000)之間;
當燃煤電廠產生的煙氣流經所述化學洗滌器(400)時,與所述化學洗滌器(400)中的化學試劑混合反應并被洗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電廠煙氣高效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學洗滌器(400)和/或所述除霧器(600)設置在所述脫硫塔(900)內或者所述煙囪(1000)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煤電廠煙氣高效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學洗滌器(400)和/或所述除霧器(600)設置在所述脫硫塔(900)的頂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煤電廠煙氣高效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學洗滌器(400)設置在所述脫硫塔(900)與所述煙囪(1000)之間,所述除霧器(600)設置在所述化學洗滌器(400)與所述煙囪(1000)之間;或者所述化學洗滌器(400)和所述除霧器(600)作為一個整體設置在所述脫硫塔(900)與所述煙囪(1000)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2或4所述的燃煤電廠煙氣高效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霧器(600)包括殼體(611)、導流葉片(613)和旋風子(612);
所述殼體(611)圍繞形成密封的空腔,其頂部設有出氣口,側壁設有入氣口;
所述導流葉片(613)固定在所述旋風子(612)上,所述旋風子(612)固定在所述殼體(611)上,所述旋風子(612)是筒狀結構,所述旋風子(612)連通所述殼體(611)的出氣口,所述導流葉片(613)與所述旋風子(612)和所述殼體(611)相配合形成螺旋通道,所述螺旋通道的進氣口連通所述殼體(611)入氣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煤電廠煙氣高效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霧器(600)還包括倒錐體(614),所述倒錐體(614)固定在所述殼體(611)上,與所述殼體(611)的下部相配合形成儲液室,用于儲存煙氣中的霧滴形成的液體。
7.根據權利要求2或4所述的燃煤電廠煙氣高效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霧器(600)包括筒體(621)和進口分離器(624);
所述筒體(621)圍繞形成密封的腔體,所述筒體(621)的側壁設有進氣孔,所述筒體(621)的頂部設有出氣孔;
所述進口分離器(624)固定在所述筒體(621)內,包括上蓋板(6242)、下蓋板(6243)和并聯的波形葉片(6241),并聯的所述波形葉片(6241)設置在所述上蓋板(6242)和所述下蓋板(6243)之間,與所述上蓋板(6242)和下蓋板(6243)相配合形成并聯的波形通道,并聯的所述波形通道的進氣口連通所述筒體(621)的進氣孔,并聯的所述波形通道的出氣口連通所述筒體(621)的出氣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燃煤電廠煙氣高效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霧器(600)還包括出口分離器(622)和回流管(623);
所述出口分離器(622)固定在所述筒體(621)內,包括并聯的葉片式分離器(6221),并聯的所述葉片式分離器(6221)的進氣口連通所述波形通道的出氣口,并聯的所述葉片式分離器(6221)的出液口連通所述回流管(623),并聯的所述葉片式分離器(6221)的出氣口連通所述筒體(621)的出氣孔;
所述回流管(623)一端連通所述葉片式分離器(6221)的出液口,另一端伸向所述筒體(621)的底部,用于將被所述葉片式分離器(6221)分離出的霧滴導入所述筒體(621)的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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