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空氣清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163251.7 | 申請日: | 2014-04-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50345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伯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伯祥 |
| 主分類號: | B01D47/02 | 分類號: | B01D47/02 |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創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學俊 |
| 地址: | 350899 福建省***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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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 清塵器 | ||
1.一種空氣清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進氣口和出氣口的殼體,所述殼體內設有凈化器A、凈化器B和抽氣泵,所述凈化器A和凈化器B均包括上端口封閉的筒狀容器,所述筒狀容器頂部設有進氣管和出氣管,筒狀容器內裝有凈化水,所述進氣管穿過從上而下依次設置在筒狀容器內的兩層隔水層和兩層過濾網后伸入到凈化水中,所述隔水層與過濾網均位于凈化水上方,隔水層位于過濾網上方,筒狀容器底部設有出水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清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凈化器A上的進氣管進氣端與所述進氣口相連通,凈化器A上的出氣管出氣端與抽氣泵的抽氣口相連通,抽氣泵的排氣口與凈化器B上的進氣管進氣端相連通,凈化器B上的出氣管出氣端與所述出氣口相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清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還設置有與所述凈化器A或凈化器B結構相同的凈化器C。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清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凈化器C的進氣管進氣端與殼體進氣口相連通,凈化器C的出氣管出氣端與所述凈化器A的進氣管進氣端相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清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凈化器C至少有兩個,并且所有的凈化器C首尾相連,首個凈化器C的進氣管進氣端與殼體進氣口相連通,尾個凈化器C的出氣管出氣端與所述凈化器A的進氣管進氣端相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清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設有若干個排水管,并且所述排水管與凈化器A、凈化器B和凈化器C一一對應連通,所述排水管上設有水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清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狀容器為透明容器,所述殼體上設有鏤空觀察口,所述隔水層為塑料泡沫,隔水層內均布有連通其上下端的通氣管,所述通氣管進氣端匯集在隔水層下端中部,通氣管中部向外彎折使得其上部向外發散后其出氣端分布在隔水層上端外周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清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網為200目過濾網,所述進氣管下端連通具有內腔的出氣盤,所述出氣盤上布設有連通其內腔的出氣孔。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清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抽氣泵與一定時開關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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