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提升商業街物業商業價值的建筑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138976.0 | 申請日: | 2014-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4282879U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22 |
| 發明(設計)人: | 胡萍 | 申請(專利權)人: | 胡萍 |
| 主分類號: | E04H3/00 | 分類號: | E04H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海智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2 | 代理人: | 羅建平 |
| 地址: | 100025 北京市朝陽區八里莊***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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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提升 商業街 物業 商業價值 建筑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技術主要運用于商業房地產設計開發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傳統商業街,二層以上部分如設走道,以退臺、架設外廊或連廊等形式存在,或者不設走道采取一拖二或一拖三的分割形式。
這種做法存在以下弊端:使商業街樓層感加強,大幅降低上層商業價值;對商鋪面積分割組合形成一定的制約(比如:一拖二或一拖三,分割的商鋪面積會很大),也會制約商鋪價值提升;走道的商鋪都是單邊的,制約商業的可逛性、便利性及情趣性;由于走道外沿部分雖然設置護欄,但護欄高度一般不會太高還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實用新型內容
一種提升商業街物業商業價值的建筑結構,將商業街上層建筑設為兩排或多排,走道位于兩排或多排建筑中間,并且走道對天空開放,走道上方所有建筑錯開走道,不對走道形成遮擋;而且在同一個項目的建筑群落里多層建筑結構之間可以多次重復設置。
在重復組合過程中,走道都直接對天空開放(以不影響容積率計算為宜,即走道部分不計算建筑面積),走道上方所有建筑錯開該走道,不對該走道形成遮擋。
本建筑結構有以下作用:走道上空開放,走道兩側都有商鋪,如同,在首層相同的購物體驗,這是現有商街設計方案所無法達到的。而且走道且對天空?開放或可直接對天空開放(以不影響容積率計算為宜,即走道部分不計算建筑面積),使走道部分不算建筑面積,不占用容積率,提高建筑使用率;在保持商街開放性的基礎上,上層建筑走道位于兩排商鋪之間更安全;將上層商業走道內移后,即便于將商鋪面積切小,提高商鋪靈活組合使用價值,又有利于節省通道面積(一般傳統商業街連廊兩側都要設置走道);走道兩側都設有商鋪,增加商業可逛性,提升商業價值。并且由于該方法可以在多樓層重復使用,能同時提升多樓層商業價值,尤其是中間層,這在傳統商業街建筑設計中是無法達到的。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建筑結構示意圖。
圖中1.商業街底層部分,2.傳統商街地面走道,3.初次內置走道,4.被初次內置走道分割成的多排建筑,5.重復內置走道,6.被重復內置走道分割成的多排建筑。
附圖為原理示意圖,只做原理說明,不做具體設計方案使用,具體設計方案可根據設計需求另行設計。
具體實施方式
將圖1中,商業街底層部分1(該區域可以為一層或多層)以上的建筑部分,用初次內置走道3分割成被初次內置走道分割成的多排建筑4,并且所述被初次內置走道分割成的多排建筑4可以根據建筑需要進行退臺等常用建筑設計手法獨立設計,可以為一層或多層,但被初次內置走道分割成的多排建筑4及其以上的建筑部分(比如圖中6)無論如何設計,要保持初次內置走道3直接對天空?開放或可直接對天空開放(以不影響容積率計算為宜,即走道部分不計算建筑面積),并且可以以重復內置走道5,將上層建筑(比如圖中6被重復內置走道分割成的多排建筑)進行重復分割使用,達到不受樓層限制,重復使用效果,被初次內置走道分割成的多排建筑4沿著初次內置走道3開設門面商鋪,且被重復內置走道分割成的多排建筑6可沿重復內置走道5開設商鋪門面,獨立經營,達到首層購物體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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