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121170.0 | 申請日: | 2014-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651912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6-18 |
| 發明(設計)人: | 王惠;張開婷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惠;張開婷 |
| 主分類號: | B62D25/00 | 分類號: | B62D25/00;B60W30/14;B62D6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修典盛世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24 | 代理人: | 宋海龍;楊方成 |
| 地址: | 10000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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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工具領域,尤其是一種車輛。
背景技術
現代公共交通工具一般包括公共汽車、電車和地鐵。公共汽車是大多數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雖然公共汽車運行成本較低、行駛靈活,但是其行駛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廢氣和噪音。電車包括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具有零排放、噪音小等優點,但是其行駛路線受到限制。公共汽車和電車運行時需要占用大量道路資源。地鐵的載客量大、行駛速度快,但是其投資及運行成本較大,因而難以建設。
現在,已經有人提出了高架電車的設計,將電車架空和增寬,利用城市道路上方的空間作為運輸平臺,使小汽車等小型車輛可以在高架電車的車身下行駛,從而增大車輛以及道路的運輸量。
但是,這種高架電車僅僅適合在空曠無空中障礙且有軌道的區域行駛。由于高架電車的車體很高,因此,當路面上不適宜鋪設軌道且道路上方存在例如:電線、廣告牌、橋梁等空中障礙時,這種高架電車的行駛就會受到限制。另外,為了清除這些障礙,或者為了繞過這些障礙,道路建設的成本會變得高昂。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車輛,該車輛通過在車廂和走行架之間安裝升降機構從而調整車廂和走行架之間的距離并采用車輪橫跨車道進行行駛,不用對道路等基礎設施進行改造,行駛靈活機動,即,能夠對車廂距地面的距離進行調節,因此使該車輛既能夠允許其它車輛在車廂下方通過,又能夠在存在例如,電線、廣告牌、橋梁等空中障礙時降低整體高度,從而從空中障礙的下方通過,以充分利用道路上空2米到4米之間的空間資源并及時調整車身高度躲避障礙物,有效提高道路運輸量。
第一方面,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一種車輛,其包括制動系統、動力系統,所述車輛還包括:
車廂,其用于容納人或物;
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其位于所述車廂下方左側;以及
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其位于所述車廂下方右側;
其中,所述動力系統用于驅動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所述制動系統對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進行制動,
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中的每一個均包括:
走行架;
安裝于所述走行架的至少兩個車輪,使得所述車輛適于在路面上行駛;以及
至少一個升降機構,每一個升降機構均連接在所述走行架和所述車廂之間以調節所述車廂距所述走行架的距離,
其中,所述車輛在行駛方向上呈倒U形,以允許其它車輛從所述車廂下方通過。
第二方面,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還可以包括:
駕駛系統,其用于控制所述車輛的方向,當所述車輛行駛的道路上鋪設有磁道釘時,所述駕駛系統利用磁道釘導航控制所述車輛的行駛方向。
第三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所述動力系統可以包括如下的至少一種:電力驅動系統、內燃機驅動系統。
第四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所述至少一個升降機構可以為套筒式升降機構、剪叉式升降機構、折臂式升降機構和齒輪齒條式升降機構中的一種或多種。
第五方面,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還可以包括:監測器,其用于監視所述車輛的前方、后方、左方和右方以及所述車廂的上方和下方是否存在物體,并且當監視到存在物體時,用于檢測該物體的高度、速度和距所述車輛的距離中的至少一項,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升降機構根據所述檢測器的監視結果和/或檢測結果工作。
第六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所述車廂可以設置有提升裝置,用于當所述車輛行駛到物體上方時,通過提升裝置將所述物體提升貼近所述車廂底部,或提升到所述車廂內,或提升到所述車廂頂部;所述提升裝置包括如下的至少一種:機械臂、吊籃、吊鉤和爪鉤。
第七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所述至少一個升降機構可以使得所述車廂的底面與地面的距離大于或等于2米,并且使得所述車廂的頂面與地面的距離小于或等于4.5米,并且所述至少一個左側走行部和所述至少一個右側走行部之間的最小水平距離可以大于或等于2.5米,或者大于或等于5米,或者大于或等于7.5米。
第八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所述車廂的前后兩端中的至少一端設置有交通信號燈,以向所述車輛前方和/或后方的其它車輛指示是否允許所述其它車輛進入所述車廂之下。
第九方面,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的車輛中,所述車廂可以包括前車廂壁、后車廂壁、左車廂壁、右車廂壁和車廂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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