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折疊擱物架及具有該折疊擱物架的家用電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108083.1 | 申請日: | 2014-03-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58158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06 |
| 發明(設計)人: | 張奎;吳喬曄;任憲偉;燕統鈞;劉鵬;夏恩品;張久磊;高璇 | 申請(專利權)人: | 合肥海爾電冰箱有限公司;海爾集團公司;青島海爾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5D25/02 | 分類號: | F25D25/02 |
| 代理公司: | 蘇州威世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楊林潔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青***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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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折疊 擱物架 具有 家用電器 | ||
1.一種折疊擱物架,其包括擱物板以及樞接于所述擱物板的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擱物架還設有至少一根安裝在所述擱物板與所述擋板之間的扭簧,所述扭簧包括作用于所述擱物板的第一施力部以及作用于所述擋板的第二施力部,所述擋板在所述扭簧自身的扭力作用下處于豎直位置,所述擋板能夠在外力的作用下從所述豎直位置轉動到一個水平位置且保持在所述水平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擱物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豎直位置的狀態下,所述擋板垂直于所述擱物板;在所述水平位置的狀態下,所述擋板與所述擱物板齊平。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擱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設有抵壓部,所述擱物板設有與所述抵壓部相配合的止擋部以防止所述擋板過度轉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折疊擱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抵壓部包括第一抵壓面,其中所述第一抵壓面與所述止擋部相抵壓以將所述擋板限位在所述豎直位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折疊擱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抵壓部包括垂直于所述第一抵壓面的第二抵壓面,所述第二抵壓面與所述止擋部相抵壓以將所述擋板限制在所述水平位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擱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抵壓部包括連接所述第一抵壓面與所述第二抵壓面的圓弧面,所述圓弧面與所述止擋部相配合以利于所述擋板的轉動。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擱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擱物板設有樞軸,所述扭簧包括套接在所述樞軸上的卷簧部,所述第一施力部及所述第二施力部均是從所述卷簧部延伸出來的;所述擋板設有至少部分收容所述樞軸的樞孔,所述樞軸能夠在所述樞孔內轉動。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擱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的下端設有第一缺口,以便于手指移動所述折疊擱物架;所述擋板的上端中間設有第二缺口,以便于轉動所述擋板。
9.一種家用電器,其設有儲物空間以及設置于所述儲物空間內的折疊擱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擱物架為權利要求1至8項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折疊擱物架。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家用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電器為冰箱或者冷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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