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子煙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092217.5 | 申請日: | 2014-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09258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7-16 |
| 發明(設計)人: | 劉秋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秋明 |
| 主分類號: | A24F47/00 | 分類號: | 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順天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蔡曉紅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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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 ||
1.一種電子煙,包括電子煙本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煙本體(1)的一端為吸煙端,所述電子煙本體(1)遠離所述吸煙端的一端設置有用于容納煙液的儲油器(2);所述吸煙端與所述儲油器(2)之間設置有具有電池(112)的電池組件(11);所述電子煙還包括位于所述吸煙端并用于供所述電池(112)充電時使用的第一充電電極(4)與第二充電電極(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煙端可拆卸地連接有吸嘴(3);所述第一充電電極(4)與所述第二充電電極(5)分別安裝在所述吸嘴(3)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3)具有用于供煙霧流通的第一通孔(31);所述第一充電電極(4)為設置在所述第一通孔(31)的內壁上的內螺紋,所述第二充電電極(5)為位于所述第一通孔(31)內部的充電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煙還包括套設在所述充電柱上的絕緣件(6);所述絕緣件(6)固定安裝在所述第一通孔(31)的內壁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柱開設有供煙霧流通的第二通孔(51);所述第二通孔(51)與所述第一通孔(31)相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3)具有用于供煙霧流通的第一通孔(31);所述第一通孔(31)的內壁設置有安裝部(32);所述第一充電電極(4)與所述第二充電電極(5)分別安裝在所述安裝部(32)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電電極(4)與所述第二充電電極(5)均為貫穿所述安裝部(32)設置的電極柱;所述安裝部(32)開設有供煙霧流通的第三通孔(321);所述第三通孔(321)與所述第一通孔(31)相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煙還包括可拆卸地套裝在所述吸嘴(3)上的防塵殼(7)。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塵殼(7)包括可拆卸地套裝在所述吸嘴(3)上的殼體(71),以及安裝在所述殼體(71)上的USB插頭(72);所述防塵殼(7)套裝在所述吸嘴(3)上時,所述第一充電電極(4)與所述第二充電電極(5)分別與所述USB插頭(72)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煙,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煙端與所述儲油器(2)之間還設置有與所述電池組件(11)同軸設置的霧化組件(12),所述吸煙端及所述霧化組件(12)分別位于所述電池組件(11)的兩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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