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監護腕帶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070929.7 | 申請日: | 2014-0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914890U | 公開(公告)日: | 2014-11-05 |
| 發明(設計)人: | 李鋼坤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帥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5/0205 | 分類號: | A61B5/0205;A61B5/103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01147 重慶***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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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監護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為一種機倉、電池倉與夾鎖一體化的監護腕帶,涉及衛星定位與體征監測的人體穿戴型電子監控終端技術。尤其適用于監內外受控人員的持續監管或社區矯正改造,阿爾茨海默病患老人、間隙性精神病人、癲癇病人、旅游探險等的監護救助,特種行業執勤、執法、執行任務人員的救助和監督管理。
背景技術
雖然基于衛星定位或和其它輔助定位技術、無線通信和互聯網技術的,配合監督管理和救護監護平臺的人體穿戴型監護腕帶及其終端系統所涉及的IT技術業已經相當成熟,但現有技術的人體穿戴型監護腕帶,尚存在以下不足:
與人體皮膚接觸的機殼不透氣面積大(通常包括機殼底部和獨立的鎖扣底部兩部分),在持續佩戴的過程中,不利于人體皮膚汗腺排出鹽分、脂肪、蛋白質和自由基等人體垃圾,持續佩戴時間,僅為1-2天,通常不能超過4天,否則將導致皮膚過敏甚至潰爛。而對監外受控人員的持續監管或社區改造,實際需要持續佩戴的時間希望能越長越好,通常要求不低于30天;應用于老年工程或特殊病人的救助監護,也希望持續佩戴時間至少能達到15天以上。因此,現有技術的監護腕帶無法滿足實際需求。
為滿足足夠長的持續工作時間,必須采用大電池設計方案,其設備體積龐大,影響佩戴人的生活和工作而遭致拒絕佩戴。
有外露或可探視的電極或信息插口等,監外受控人員可能通過多種手段達到隱形破壞的目的,或頻繁引發人機分離誤報警、設備重復啟動等多種誤報警,導致監管或救助管理人員拒絕使用。
因此,穿戴型電子監控終端的結構問題為比IT技術本身更為重要。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整機體積僅為無源RFID門禁標簽般 大小的機倉、電池倉與夾鎖一體化能持續佩戴的監護腕帶。
本實用新型的設計思路在于由監護腕帶和終端主機組成終端系統。分體式終端系統,將必須通過衛星系統、無線通信和互聯網系統與監護平臺或和監護人手機傳輸信息的衛星定位、無線通信數據傳輸、語音通話機呼叫、信息顯示等高耗能功能模塊,設計在可以配置大電池的腰間佩戴或便攜式終端主機內,使佩戴于手腕或腳腕的監護腕帶采用低功耗設計,以獲得更長的續航時間,滿足需要持續佩戴的多種應用場合,尤其能滿足監外受控人員約一個月換一次電池的監管或社區矯正管理機制的實際需求;并使佩戴于手腕或腳腕的監護腕帶獲得最小體積的結構,實現佩戴識別、體征信息采集和相關報警功能,以解決設備體積與佩戴人生活工作之間的矛盾;以多孔結構拒水拒汗的的固定帶,最大限度地替代與人體肌膚的接觸的不透氣機殼面積,持續佩戴過程中能有效防止皮膚過敏甚至潰爛;以佩戴狀態無法自行卸除可更換電池、無法自行摘除腕帶的夾鎖、無可探視或觸及的電極和信息插口的結構,能有效抵抗強制佩戴過程中的多種隱形破壞。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這樣的技術方案實現的(如附圖1、2、3):一種監護腕帶,由夾鎖、機倉、電池倉和腕帶組成,所述的夾鎖包括鎖蓋、鎖芯、鎖緊板和鎖托組成,所述的鎖蓋為上凹腔體,腔體的兩側至少開有一對對應的鑰匙的齒柱孔,鎖蓋的前端有鎖扣的嵌入槽,鎖蓋的后端底部有銷軸;所述的鎖蓋與鎖托之間通過銷軸絞接,鎖芯在鎖蓋與鎖緊板之間,鎖芯的撥柄穿出鎖蓋的滑槽,鎖托的上平面有固定齒柱、鎖扣,鎖扣的上部開有舌孔,鎖芯的前端有鎖舌、并有至少一個彈子孔道;鎖緊板的下底面有與鎖托固定齒柱對應的固定沉孔;其所述的電池倉的上殼體呈上凹腔體,上殼體與鎖蓋的左端相連,下殼體呈下凹腔體,下殼體與鎖托的左端相連,鎖閉夾鎖時,上殼體與下殼體相扣合構成裝配電池的電池倉;所述的鎖托下底面為上凹腔體,上凹腔體與底蓋扣合構成裝配PCBA主板的機倉;電池倉與機倉之間有電池的電源傳輸電極;腕帶的固定端固定在鎖托的上平面,腕帶的另一端為懸空端。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腕帶夾鎖,優選但不局限于本實用新型人的ZL201110149957.9無簧彈子鎖、ZL 2011103472477無簧彈子鎖,附圖中未示出用于裝配單子的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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