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420036910.0 | 申請日: | 2014-0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3784048U | 公開(公告)日: | 2014-08-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剛;鄭朝輝;何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緯海技術有限公司;深圳日海通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B13/04 | 分類號: | F16B13/04;H02G3/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達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14 | 代理人: | 張約宗;張秋紅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寶***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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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梯形 連接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
背景技術
梯形橋架廣泛應用于電力電纜、控制電纜、照明線路、通信電纜、通信光纜等敷設,其一般包括兩條梯桿和多根橫桿,橫桿成平行排列兩條梯桿之間,橫桿的兩端分別固定在兩條梯桿上。在光通信領域,在一些場合,需要將安裝架固定在梯形橋架上,安裝架一般通過連接件固定在梯形橋架上,由于現有的連接件一般是針對特定尺寸的梯形橋架設計的,一旦梯形橋架的尺寸發生變化,就需要更改連接件,這給安裝架的固定帶來很多不便。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該連接件可以調節,能夠適用于各種規格的梯形橋架,方便梯形橋架與安裝架的固定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其中一種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包括固定部件和活動部件,所述固定部件具有水平部分和與所述水平部分垂直的豎直部分,所述豎直部分的下端設有連接部,所述水平部分設有條形孔,所述條形孔沿所述水平部分的端部向所述豎直部分的方向延伸;所述活動部件包括第一部分和與所述第一部分垂直的第二部分;所述連接件還包括穿過所述條形孔用于連接所述水平部分和第一部分的第一螺栓,以及用于連接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豎直部分的第二螺栓,所述固定部件、活動部件和所述第二螺栓圍成一個可調的夾持空間。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中,所述連接部為與所述豎直部分垂直的連接板。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中,所述固定部件還包括連接所述豎直部分和連接板的側邊的加強板,所述加強板為三角形。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中,所述水平部分的上表面為平面。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中,所述第一部分上設有與所述第一螺栓配合的第一固定螺母,所述第二部分或所述豎直部分上設有與所述第二螺栓配合的第二固定螺母。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種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包括固定部件和活動部件,所述固定部件具有水平部分和與所述水平部分垂直的豎直部分,所述豎直部分的下端設有連接部;所述活動部件包括第一部分和與所述第一部分垂直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設有條形孔,所述條形孔沿所述第一部分的端部向所述第二部分的方向延伸;所述連接件還包括穿過所述條形孔用于連接所述水平部分和第一部分的第一螺栓,以及用于連接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豎直部分的第二螺栓,所述固定部件、活動部件和所述第二螺栓圍成一個可調的夾持空間。
實施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由于固定部件的水平部分上設有條形孔,可以通過調整第一螺栓與條形孔的相對位置來調節夾持空間的大小,這樣連接件可以固定在各種尺寸的梯形橋架上,以方便在梯形橋架上固定光纜安裝架。
附圖說明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的優選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的優選實施例的主視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的優選實施例中的固定部件的立體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的優選實施例中的固定部件的主視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的優選實施例中的固定部件的俯視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的優選實施例中的活動部件的立體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的優選實施例中的活動部件的側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現對照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的實施例,這些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
在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梯形橋架的連接件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前”、“后”、“上”、“下”、“上端”、“下端”、“上部”、“下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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