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充電樁監測控制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840666.8 | 申請日: | 2014-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013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06 |
| 發明(設計)人: | 楊忠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9/32 | 分類號: | H04L9/32;H04L29/06;G06F21/31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胡海斌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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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 監測 控制系統 方法 | ||
1.一種充電樁監測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移動終端通過無線通信方式與充電樁建立點對點聯接;
所述移動終端向所述充電樁發送操作指令;
充電樁接收所述操作指令,并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
充電樁驗證所述用戶身份是否為合法用戶身份;若是,則
充電樁驗證用戶是否具有發送所述操作指令的操作權限;若是則
充電樁根據所述操作指令執行相應動作;
所述方法還包括步驟:充電樁接收主站服務器發送的合法用戶身份信息;所述合法用戶身份信息為用戶向所述主站服務器申請時所獲得的用戶身份信息;
所述充電樁驗證所述用戶身份是否為合法用戶身份的步驟為,充電樁將識別到的用戶身份與所述合法用戶身份信息進行比較從而判斷所述用戶身份是否為合法用戶身份;
充電樁根據所述操作指令執行相應動作的步驟之前還包括步驟:
充電樁將所述操作指令發送給所述主站服務器;
所述主站服務器驗證所述操作指令是否為合法指令,并將驗證結果輸出給所述充電樁;
所述充電樁根據所述操作指令執行相應動作的步驟為,充電樁在所述主站服務器驗證所述操作指令為合法指令時才根據所述操作指令執行相應動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樁監測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通過無線通信方式與充電樁建立點對點聯接的步驟中,所述無線通信方式為藍牙通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充電樁監測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向所述充電樁發送操作指令的步驟之前還包括步驟:移動終端對所述操作指令進行加密形成加密操作指令。
4.一種充電樁監測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充電樁和移動終端監控管理系統;所述充電樁和所述移動終端監控管理系統中均包括無線通訊模塊;所述移動終端監控管理系統通過所述無線通訊模塊與所述充電站建立點對點聯接;
所述移動終端監控管理系統用于向所述充電站發送操作指令;所述充電樁包括身份識別及驗證模塊;所述身份識別及驗證模塊用于接收所述操作指令,并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所述身份識別及驗證模塊還用于驗證所述用戶身份是否為合法用戶身份;所述身份識別及驗證模塊還用于在驗證所述用戶身份為合法用戶身份時,驗證用戶是否具有發送所述操作指令的操作權限,若是,則所述充電站根據所述操作指令執行相應動作;
所述充電樁監測控制系統還包括主站監控管理系統;所述充電樁還用于接收所述主站監控管理系統發送的合法用戶身份信息;所述合法用戶身份信息為用戶向所述主站監控管理系統申請時所獲得的用戶身份信息;
所述身份識別及驗證模塊將識別到的用戶身份與所述主站監控管理系統發送的合法用戶身份信息進行比較,從而判斷所述用戶身份是否為合法用戶身份;
所述充電樁還包括指令比對模塊,用于將所述操作指令發送給所述主站監控管理系統;所述主站監控管理系統還用于驗證所述操作指令是否為合法指令,并將驗證結果輸出給所述充電樁;所述充電樁在所述主站監控管理系統驗證所述操作指令為合法指令時才根據所述操作指令執行相應動作。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充電樁監測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通訊模塊為藍牙通訊模塊。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充電樁監測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監控管理系統還包括加密模塊,用于對所述操作指令進行加密形成加密操作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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