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止OLED材料裂解的坩堝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818147.1 | 申請日: | 2014-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93730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2-22 |
| 發明(設計)人: | 匡友元;郝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3C14/24 | 分類號: | C23C14/2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德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44265 | 代理人: | 林才桂 |
| 地址: | 518132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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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止 oled 材料 裂解 坩堝 | ||
1.一種防止OLED材料裂解的坩堝,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用于容納OLED材料(3)的坩堝本體(1)、及蓋設于所述坩堝本體(1)開口端的蓋子(2);所述坩堝本體(1)底部具有一抬升結構(11),通過所述抬升結構(11)抬升坩堝內OLED材料(3)最低液面的高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OLED材料裂解的坩堝,其特征在于,所述抬升結構(11)的頂面到坩堝本體(1)底面的高度(H)大于或等于坩堝內OLED材料(3)正常蒸發允許的最低液面高度,使得OLED材料(3)在低于裂解溫度的溫度下全部蒸出。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OLED材料裂解的坩堝,其特征在于,所述抬升結構(11)為自坩堝本體(1)自身的底面向上延伸形成的凸起部,通過降低坩堝本體(1)自身的挖掘深度來實現。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OLED材料裂解的坩堝,其特征在于,所述抬升結構(11)為固設于坩堝本體(1)底部的架空的金屬板。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止OLED材料裂解的坩堝,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板通過焊接固設于坩堝本體(1)底部。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OLED材料裂解的坩堝,其特征在于,所述抬升結構(11)包括填充于坩堝本體(1)底部的導熱性好的填充材料(111)及設于填充材料(111)上的底板(113)。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OLED材料裂解的坩堝,其特征在于,所述抬升結構(11)包括設置于坩堝本體(1)底部的導熱性支架(115)及設于支架(115)上的底板(117)。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OLED材料裂解的坩堝,其特征在于,通過所述抬升結構(11)能夠使得坩堝內OLED材料(3)在低于裂解溫度8℃-15℃的溫度下全部蒸出。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防止OLED材料裂解的坩堝,其特征在于,通過所述抬升結構(11)能夠使得坩堝內OLED材料(3)在低于裂解溫度10℃的溫度下全部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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