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振動器件、電子設備以及移動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815268.0 | 申請日: | 2014-1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75349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30 |
| 發明(設計)人: | 近藤學 | 申請(專利權)人: | 精工愛普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3H9/02 | 分類號: | H03H9/02;H03H9/05;H03H9/08;H03L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輝;黃綸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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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振動 器件 電子設備 以及 移動 | ||
1.一種振動器件,其特征在于,其具備:
作為發熱部件的基體;
彈性部件,其具有第1支承臂和第2支承臂,該第1支承臂和第2支承臂的一端借助接合部件固定于所述基體,并且該第1支承臂和第2支承臂從所述一端相對于所述基體向同一側延伸;以及
振動元件,其在俯視時與所述基體分離的位置處,與設置于所述第1支承臂的第1支承部和設置于所述第2支承臂的第2支承部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支承臂和所述第2支承臂在俯視時具備彎曲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支承臂和所述第2支承臂的所述延伸的方向朝著由通過所述基體的中心的假想直線分割的一方的第1區域側,并且所述第1支承部和所述第2支承部配置在所述第1區域。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振動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支承臂和所述第2支承臂的所述延伸的方向朝著由通過所述基體的中心的假想直線分割的一方的第1區域側,并且所述第1支承部和所述第2支承部配置在所述第1區域。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振動器件,其特征在于,
該振動器件具有底座基板,該底座基板具備安裝所述振動元件的空間,
所述基體與所述底座基板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振動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體設置在所述底座基板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合部件是導電部件。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體在一面上設置有電極,
所述彈性部件與所述電極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彈性部件與所述振動元件利用具有導電性的連接部件來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振動元件在正反面設置有激勵電極,
一方的所述激勵電極利用引線鍵合與所述基體電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振動器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安裝的空間由與所述底座基板接合的蓋體氣密地封閉。
12.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其具備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器件。
13.一種移動體,其特征在于,其具備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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