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外殼及具有該外殼的終端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805612.8 | 申請日: | 2014-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805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29 |
| 發明(設計)人: | 代坤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熊永強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外殼 具有 終端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信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外殼及具有該外殼的終端。
背景技術
隨著智能手機的發展,人們對智能手機的外觀和材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目前,大多數的手機在金屬外殼上由于天線走線處需要進行設置縫隙,以便于天線傳遞信號。現有的手機縫隙處大多采用塑料進行填充。然而,采用塑料進行填充,表面質感比較普通,影響手機的整體外觀以及使用體驗,不符合人們對于智能手機外觀的要求,從而大大降低用戶使用體驗性。
因此,急需設計一種能夠符合人們對于外觀要求并且能提高用戶使用體驗性的外殼。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能夠符合人們對于外觀要求并且能提高用戶使用體驗性的外殼及具有該外殼的終端。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本發明提供一種外殼,其包括外殼本體,所述外殼本體上開設有縫隙,所述縫隙內填充有注塑材料,所述注塑材料為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
其中,所述注塑材料為聚苯硫醚。
其中,所述注塑材料為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
其中,所述注塑材料上設置有浮雕形狀。
相應地,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終端,所述終端包括終端本體、外殼以及發光件,所述外殼與所述終端本體連接,所述外殼包括外殼本體,所述外殼本體上開設有縫隙,所述縫隙內填充有注塑材料,所述注塑材料為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所述發光件設置于所述終端本體內,并且所述發光件透過所述注塑材料出光。
其中,所述發光件為呼吸燈或提示燈。
其中,所述注塑材料為聚苯硫醚。
其中,所述注塑材料為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
其中,所述注塑材料上設置有浮雕圖案。
本發明提供的外殼通過在縫隙處填充注塑材料,并且注塑材料為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從而使得外殼的質感更豐富,減少手機外殼上填充塑料帶來的突兀效果,從而滿足人們對于手機外殼的外觀要求。
本發明提供的終端通過將外殼與終端本體連接,使得發光件內置于終端本體內,并透過外殼上的注塑材料出光,從而提高用戶的使用體驗性。此外,由于發光件透過注塑材料出光,從而在終端出現未接電話或未讀取信息時,也能夠及時提醒用戶,進而大大地提高了與用戶的互動性。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一提供的終端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一提供的終端的發光效果圖;
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二提供的終端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發明實施例一提供的一種終端100,包括終端本體(未圖示)、外殼10以及發光件20,所述外殼10與所述終端本體連接,所述發光件20設置于所述終端本體內。
本實施例中,所述終端100為手機。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終端也可為平板電腦或其他電子設備。
本實施例中,所述終端本體為方形塊狀結構。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終端本體也可為方形板狀結構。
所述外殼10包括外殼本體11。本實施例中,所述外殼本體11為方形殼體,從而與所述終端本體配合。所述外殼本體11能夠全部采用金屬材質制作,從而能夠減少所述終端100的整體厚度,并進一步增強所述終端100的機械強度。具體的,所述外殼本體11的材質優選為鋁合金,從而能夠在滿足減輕所述終端100的整體質量的基礎上,進一步便于所述終端100的散熱。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實施例中,所述外殼本體11的形狀也可根據所述終端本體的形狀調整。所述外殼本體11也可由其他金屬材質制成。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未經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805612.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