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利用大孔樹脂-活性炭復合吸附劑純化紅繼木花紅色素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804194.0 | 申請日: | 2015-08-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976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7-29 |
| 發明(設計)人: | 舒孝順;張豪;朱城城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沙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9B67/54 | 分類號: | C09B67/54;C09B61/00 |
| 代理公司: | 長沙朕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3213 | 代理人: | 楊斌 |
| 地址: | 410000 湖***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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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利用 樹脂 活性炭 復合 吸附劑 純化 木花 紅色素 方法 | ||
1.一種利用大孔樹脂-活性炭復合吸附劑純化紅繼木花紅色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紅繼木花紅色素濃縮液的制備:先從紅繼木花粉末中浸提出紅繼木花紅色素提取液,再對所述紅繼木花紅色素提取液進行濃縮,即制備出紅繼木花紅色素濃縮液;
2)紅繼木花紅色素的純化:以大孔樹脂與活性炭作為復合吸附劑,對所述的紅繼木花紅色素濃縮液進行上柱吸附后,用洗脫劑進行洗脫,即得到純化后的紅繼木花紅色素層析液。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純化紅繼木花紅色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大孔樹脂為D101大孔樹脂;所述D101大孔樹脂與活性炭作為復合吸附劑時的質量比為1∶1。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純化紅繼木花紅色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復合吸附劑分為兩層,上層為活性炭,下層為大孔樹脂;大孔樹脂與活性炭上柱前需進行預處理;所述大孔樹脂的預處理為先用蒸餾水洗去懸浮顆粒,再用95%乙醇浸泡24小時,最后用蒸餾水洗滌;所述活性炭的預處理為先對活性炭進行120℃的烘烤處理2小時,冷卻后再用蒸餾水浸泡24小時以上,最后用水反復洗滌直至洗滌水透明無色、無微細顆粒。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純化紅繼木花紅色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每克復合吸附劑吸附紅繼木花紅色素濃縮液的體積為0.5ml~2.0ml。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純化紅繼木花紅色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紅繼木花紅色素濃縮液的PH為1~7;對紅繼木花紅色素濃縮液進行吸附時的流速為10~60滴/min。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純化紅繼木花紅色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每克復合吸附劑吸附紅繼木花紅色素濃縮液的體積為0.5ml;紅繼木花紅色素濃縮液的PH=7;對紅繼木花紅色素濃縮液進行吸附時的流速為60滴/min。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純化紅繼木花紅色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洗脫劑為乙醇溶液;所述乙醇溶液的濃度為20%~80%。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純化紅繼木花紅色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洗脫劑洗脫時的流速為20~80滴/min;洗脫劑的PH為1~7。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純化紅繼木花紅色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洗脫劑為40%的乙醇溶液,洗脫劑洗脫時的流速為40滴/min;洗脫劑的PH=5;洗脫劑的體積為6倍樹脂床體積。
10.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純化紅繼木花紅色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紅繼木花紅色素提取液的制備過程為:先稱取紅繼木花粉末,再按紅繼木花粉末與30%草酸的料液比為1g:10ml的量,將紅繼木花粉末浸泡在30%的草酸中30min,再在30℃下超聲提取2次,每次提取40min,即制備出紅繼木花紅色素提取液;紅繼木花紅色素濃縮液中每毫升濃縮液含有紅繼木花粉0.4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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