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生產可發酵性糖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758561.8 | 申請日: | 2014-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31806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4-22 |
| 發明(設計)人: | 陳尚钘;方楷;范國榮;王宗德;王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西農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C12P19/14 | 分類號: | C12P19/14;C12P19/02 |
| 代理公司: | 無 | 代理人: | 無 |
| 地址: | 330000 ***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生產 發酵 方法 | ||
1.一種生產可發酵性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將植物纖維原料經過粉碎的步驟。
步驟二:采用熱水對植物纖維原料進行抽提的步驟。
步驟三:將上述經熱水抽提的植物纖維原料與硫酸在反應器中反應,從而進行預處理的步驟;
步驟四:反應結束后,迅速取出所述反應器置于冷水中驟冷;
經吸濾后用熱水洗滌,收集洗滌液和固體渣。
步驟五:稱取上述的固體渣,采用纖維素酶水解;
水解結束后收集酶水解液;
合并預處理的水解液和纖維素酶水解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產可發酵性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植物纖維原料為竹子全材料或竹子加工后得到的剩余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產可發酵性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步驟一中,將原料經過粉碎至20~80目篩。
4.根據根據要求2所述的生產可發酵性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驟二中,熱水抽提的溫度在80-100℃,熱水抽提時間為2-6小時。
5.根據根據要求4所述的生產可發酵性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驟二中,熱水抽提的溫度在90-100℃,熱水抽提時間為4-6小時。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產可發酵性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驟三中,經熱水抽提的物料與硫酸反應預處理的條件為:硫酸濃度0.2%~2.0%(w/w),溫度為120~180℃條件下處理10~90min。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產可發酵性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驟五得到的固體渣置于4℃冰箱中平衡水分2天。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生產可發酵性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步驟五中,稱取所述的固體渣,加入1mol/L檸檬酸緩沖液1mL,再加40FPIU/g纖維素酶液、β-葡萄糖苷酶和水,酶水解底物濃度(w/v)為10-20%,進行纖維素酶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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