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實現智能電網與智慧城市信息和業務互動的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706626.4 | 申請日: | 2014-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015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22 |
| 發明(設計)人: | 高志遠;姚建國;楊勝春;曹陽;黃海峰;嚴春華;郭昆亞;王城鋼;金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家電網公司;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國網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國網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沈陽供電公司;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10/06 | 分類號: | G06Q10/06;G06Q5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博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1 | 代理人: | 徐國文 |
| 地址: | 100031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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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實現 智能 電網 智慧 城市 信息 業務 互動 系統 方法 | ||
1.一種實現智能電網與智慧城市信息和業務互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智 慧城市業務定義層、智慧城市業務控制層、智慧城市業務執行層以及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層; 所述智慧城市業務定義層對智慧城市互動業務進行預定義,所述智慧城市業務控制層從智慧 城市業務定義層獲取預定義互動業務邏輯,并根據需要控制所述智慧城市業務執行層進行調 試運行或正式發布運行,所述智慧城市業務執行層執行互動業務邏輯,且通過所述公共通信 和信息服務層獲取資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智能電網與智慧城市信息和業務互動的系統,其特征在 于:所述智慧城市業務定義層包括智慧城市業務定義代理單元和智慧城市業務管理集群;智 慧城市業務定義代理單元通過使用智慧城市各業務系統的原子服務,完成智慧城市互動業務 的預定義,并將得到的預定義互動業務邏輯保存在智慧城市業務管理集群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實現智能電網與智慧城市信息和業務互動的系統,其特征在 于:所述智慧城市業務定義代理單元為對智慧城市互動業務進行預定義的客戶端,為智慧城 市互動業務的預定義提供人機界面,輔助用戶通過原子服務實現智慧城市互動業務的重構和 定義;
所述智慧城市業務管理集群為對智慧城市互動業務進行預定義的服務端,其預先存有智 慧城市各部門業務標準化分解后的原子服務信息,同時保存預定義互動業務邏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實現智能電網與智慧城市信息和業務互動的系統,其特征在 于:所述原子服務依據城市中各行業和部門服務情況而定,其包括供電服務、停供電服務、 受電服務、停受電服務、提供信息服務、接收信息服務、檢修服務、現場服務、電能質量檢 測服務、用電數據分析服務、安裝服務、安全鑒定服務、費用結算服務、同意服務、拒絕服 務和通信服務。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智能電網與智慧城市信息和業務互動的系統,其特征在 于:所述智慧城市業務控制層包括智慧城市安全控制集群和智慧城市業務控制集群;所述智 慧城市安全控制集群輔助智慧城市業務控制集群,完成互動業務的安全鑒定,根據預先設定 的安全要求,判斷是否允許當前用戶執行當前業務操作;所述智慧城市業務控制集群根據互 動業務邏輯實際監視和控制互動業務的執行,所述智慧城市安全控制集群和智慧城市業務控 制集群的規模根據需要靈活控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智能電網與智慧城市信息和業務互動的系統,其特征在 于:所述智慧城市業務執行層包括業務服務實體和業務服務代理單元;從智慧城市業務控制 集群下發的原子服務發送給所述業務服務代理單元,由業務服務代理單元通知業務服務實體 具體執行原子服務;所述業務服務實體包括智能電網服務企業部門和企業、物流服務部門和 企業、電子政務服務部門、交通服務部門和企業、醫療服務部門和企業、水務服務部門和企 業、新聞媒體服務部門和企業和電子商務服務部門和企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智能電網與智慧城市信息和業務互動的系統,其特征在 于:所述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層中的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資源包括中國移動的無線和寬帶網 絡、中國電信的無線和寬帶網絡、中國聯通的無線和寬帶網絡、騰訊公司的微信服務以及QQ 服務。
8.一種實現智能電網與智慧城市信息和業務互動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 下步驟:
步驟1:對智慧城市中的各業務系統進行標準化分解,分解后得到的原子服務信息加入 到智慧城市業務管理集群,并通知所有的智慧城市業務定義代理單元和業務服務代理單元;
步驟2:根據智慧城市的需要,利用已加入的各業務系統的原子服務,進行重組、銜接 和配合,重構智慧城市互動業務,形成對應的業務次序、流程和因果關系邏輯;預定義互動 業務邏輯由智慧城市業務管理集群傳送給智慧城市業務控制集群,再通知智慧城市安全控制 集群以及業務服務代理單元;
步驟3:在智慧城市業務控制集群和智慧城市安全控制集群的控制下,互動業務進行調試 和試運行;
步驟4:在智慧城市業務控制集群和智慧城市安全控制集群的控制下,通過各業務服務實 體及業務服務代理單元,互動業務投入實際運行;
步驟5:根據城市發展的需求,互動業務如果需要更新,則根據情況重新執行步驟1或步 驟2;
步驟6:根據城市發展的需求,互動業務需要廢止,則停止互動業務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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