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臭氧催化氧化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410705751.3 | 申請日: | 2014-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889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6-06-22 |
| 發明(設計)人: | 肖立光;郭宗斌;王棟;鐘震;徐輝軍;李燕妹;徐鵬宇;李海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煉化有限責任公司;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3/889 | 分類號: | B01J23/889;C02F1/78;C02F1/58;C02F101/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鄒飛艷;李婉婉 |
| 地址: | 10001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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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臭氧 催化 氧化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臭氧催化氧化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1)將含有助劑元素的浸漬液A與載體接觸,得到含有助劑元素的載體;
(2)將所述含有助劑元素的載體與含有活性組分元素的浸漬液B接觸,
其中,所述載體包括γ-氧化鋁,所述活性組分元素包括Fe、Mn、Cu和Co,所述助劑元素包括Ce和Mg,所述活性組分的用量使得以所述催化劑的總重量計,所述活性組分以氧化物計的總含量為6-12重量%,所述助劑的用量使得以所述催化劑的總重量計,所述助劑以氧化物計的總含量為1.5-2.5重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的用量使得以所述催化劑的總重量計,所述活性組分以氧化物計的總含量為8-10重量%;
所述助劑的用量使得以所述催化劑的總重量計,所述助劑以氧化物計的總含量為1.8-2.2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Fe、Mn、Cu和Co的用量相同或不同,且所述Fe、Mn、Cu和Co的用量使得以所述催化劑的總重量計,在所述催化劑中的所述Fe、Mn、Cu和Co以氧化物計的含量分別為1.5-2.5重量%。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Fe、Mn、Cu和Co的用量使得以所述催化劑的總重量計,在所述催化劑中的所述Fe、Mn、Cu和Co以氧化物計的含量分別為1.8-2.2重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e和Mg的用量相同或不同,且所述Ce和Mg的用量使得以所述催化劑的總重量計,在所述催化劑中的所述Ce和Mg以氧化物計的含量分別為0.7-1.5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e和Mg的用量使得以所述催化劑的總重量計,在所述催化劑中的所述Ce和Mg以氧化物計的含量分別為0.9-1.1重量%。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還包括在進行步驟(2)之前,將經過步驟(1)中接觸后得到的所述含有助劑元素的載體依次進行第一干燥和第一焙燒。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干燥和第一焙燒的溫度分別為80-150℃和500-600℃。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還包括將經過步驟(2)所述的接觸后得到的催化劑依次進行第二干燥和第二焙燒。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干燥和第二焙燒的溫度分別為80-150℃和500-600℃。
11.由權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制備得到的臭氧催化氧化催化劑。
12.權利要求11所述的催化劑在處理高酸重質原油加工廢水中的應用。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高酸重質原油加工廢水中含有的有機物包括茚酮、環烯烴、環烷烴、含氮雜環化合物和鄰苯二甲酸酯中的至少一種以及環烷酸。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環烷酸為C12-C18的環烷酸。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高酸重質原油加工廢水的pH值為7-8,CODcr為140-25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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