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城市河道框柱式框架護岸結構及其施工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672812.0 | 申請日: | 2014-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727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2-25 |
| 發明(設計)人: | 賴勇;張永進;余錦地;朱亞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
| 主分類號: | E02B3/06 | 分類號: | E02B3/06;E02B3/12 |
| 代理公司: | 杭州九洲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1 | 代理人: | 翁霽明;姜雯 |
| 地址: | 310002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城市 河道 框柱式 框架 護岸 結構 及其 施工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水利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河道護岸結構及其施工方法,尤其是涉及一種城市河道框柱式框架護岸結構及其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在城市河道中,由于周邊建筑物密集,河道規劃或改造的用地紅線范圍有限,一般采用單一的陡立式護岸結構或上部為斜坡綠化帶、中間為親水平臺、下部為陡立式護岸的復式斷面護岸結構。城市河道需滿足蓄水、排澇、景觀等基本功能,護岸結構通常比較簡單,一般為以下幾種結構型式:(1)塊石擋墻;(2)混凝土擋墻;(3)混凝土“U”形槽。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傳統的河道治理理念正逐步改變,“水質清澈、生態美觀、岸路暢通”已成為城市河道的基本要求。
在河岸及河道總寬度固定、不減少河岸用地以及保障岸路暢通的前提下,傳統河道護岸除了加深河道,無法拓展河道過流斷面,而窄深式的河道不僅加大了護岸的實施難度,也深化了城市河道的水體,不利安全,親水性更差。
箱涵或蓋板涵式的暗河結構有利于護岸穩定和上部道路暢通,但河道完全封閉,不能滿足親水性要求,不適合廣泛應用。
下部為箱涵、上部為明渠的雙層河道結構可以同時解決少占地、護岸穩定以及親水性問題,但僅適用于陡坡、深槽河段,適用范圍有限,而且,完全硬質型的底板生態性差,也不利于水質的凈化。
已有樁柱式框架護岸結構,在不減少河岸用地保障岸路暢通、維護河道周邊建筑物穩定的同時,可以拓寬河道過流斷面,改善水質及生態效果,提高親水性。但該護岸結構采用灌注樁或人工挖孔樁作為圍護結構,在沒有房屋等防護對象的部位,相對于直接放坡開挖回填的常規護岸,施工進度慢、投資較大,經濟性略差。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城市河道框柱式框架護岸結構及其施工方法,具有類似樁柱式框架護岸結構不加深河床、拓寬河道過流斷面、不減少河岸用地、保持岸路暢通、改善水質及生態效果、提高親水性的優點,也可以與常規護岸一樣采用直接放坡開挖回填的方式施工,加快施工進度及提高經濟性。
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一種城市河道框柱式框架護岸結構,包括混凝土底板、混凝土邊墻、混凝土頂板、混凝土立柱,所述的混凝土底板設置在河道中,所述的混凝土邊墻設置在河道的岸坡側,所述的混凝土邊墻、混凝土立柱位于混凝土底板的基礎上,分別通過邊墻豎向鋼筋、立柱豎向鋼筋澆筑在混凝土底板上;所述的混凝土頂板通過邊墻豎向鋼筋、立柱豎向鋼筋澆筑在混凝土邊墻和混凝土立柱的頂部。
所述的混凝土底板表面設卵石飾面層。
所述的混凝土頂板表面設置有人行道板,其河道側邊緣設置有護欄結構。
該框架護岸結構河道側的河床面鋪設有粘土防滲層,粘土防滲層上再鋪設有卵石護底層。
混凝土底板是主要承載結構;混凝土邊墻主要起擋土和防沖的作用;混凝土頂板既可直接作為路面結構也可作為路基;混凝土立柱傳遞混凝土頂板部分荷載至混凝土底板。
該城市河道框柱式框架護岸結構的施工方法包括:
(a)河岸放坡開挖后,沿混凝土底板建基面鋪設素混凝土墊層,然后澆筑混凝土底板,混凝土底板上預留混凝土邊墻豎向鋼筋及混凝土立柱豎向鋼筋;
(b)混凝土邊墻及混凝土立柱立模、鋼筋綁扎完成后,澆筑混凝土邊墻及混凝土立柱,混凝土邊墻豎向鋼筋及混凝土立柱豎向鋼筋在頂部預留錨固長度,用于固定混凝土頂板;
(c)混凝土邊墻模板拆除后,混凝土邊墻后部可采用開挖料回填,混凝土頂板立模、鋼筋綁扎完成后澆筑混凝土頂板。
步驟(c)中所述的混凝土頂板澆筑完成后其表面采用人行道板飾面形成游步道,邊緣設護欄結構;也可在其上部鋪設種植土形成綠化帶。
該方法還可包括步驟(d)在混凝土底板表面鋪設卵石飾面層。
該方法還可包括步驟(e)在該框架護岸結構河道側的河床面鋪設粘土防滲層,粘土防滲層上面再鋪設卵石護底層。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發明不僅具有傳統城市河道護岸的擋土、蓄水的功能,與現有的常規河道護岸技術相比,底板面積大,自重小且自重荷載分布較為均衡,對基礎承載力要求低;
(2)可直接座落在堅實土基上;基礎為軟基時,建基面淺表層換填即可滿足承載力要求;基巖為巖基時,還可取消混凝土底板結構,混凝土邊墻及混凝土立柱直接作用在地基上,地質條件適用范圍廣;
(3)框架式結構在不減少河岸用地、保持岸路暢通的同時,既不加深河床,又可以拓展河道的過流斷面,增加親水性;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未經浙江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410672812.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自升式平臺連續升降機構
- 下一篇:一種車用路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