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適應電池保護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663062.0 | 申請日: | 2014-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59754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04 |
| 發明(設計)人: | K·瓦亞拉;M·阿爾托寧;K·瓦洛 | 申請(專利權)人: | 諾基亞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H7/18 | 分類號: | H02H7/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楊曉光;于靜 |
| 地址: | 芬蘭*** | 國省代碼: | 芬蘭;F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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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計時器 電池 電池供電 閾值時 電池保護 自適應 期滿 計算機程序代碼 方法和裝置 停用計時器 電池保持 斷開連接 停用 | ||
1.一種用于電池自適應保護的方法,包括:
當從電池獲得的電流小于或等于較低的電流閾值時,停用在電池組處的計時器,其中所停用的計時器允許所述電池保持連接;
當從所述電池獲得的所述電流大于所述較低的電流閾值并且小于擴展的電流閾值時,啟用所述計時器,其中所啟用的計時器允許所述電池保持連接直到所述計時器期滿;
基于第一接收的指示,重置所述計時器以防止所述計時器期滿,其中所述第一接收的指示包括:通過所述電池組和電池供電的設備之間的接口,從所述電池供電的設備接收的重置信號;以及
當所述計時器期滿或從所述電池獲得的所述電流超過所述擴展的電流閾值時,使所述電池斷開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當在正常模式中,以及當從所述電池獲得的所述電流大于所述較低的電流閾值并且小于正常的電流閾值時,啟用所述計時器,其中所啟用的計時器允許所述電池保持連接直到所述計時器期滿;以及
當所述計時器期滿或從所述電池獲得的所述電流超過所述正常的電流閾值時,使所述電池斷開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基于第一接收的指示,重新設置所述計時器以防止所述計時器期滿。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接收的指示表示使用從所述電池獲得電流的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1、2和4中的任何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基于第二接收的指示,停用所述計時器。
6.一種用于電池自適應保護的裝置,包括:
至少一個處理器;以及
包含計算機程序代碼的至少一個存儲器,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所述至少一個存儲器和所述計算機程序代碼被配置為使得所述裝置至少:
當從電池獲得的電流小于或等于較低的電流閾值時,停用在電池組處的計時器,其中所停用的計時器允許所述電池保持連接;
當從所述電池獲得的所述電流大于所述較低的電流閾值并且小于擴展的電流閾值時,啟用所述計時器,其中所啟用的計時器允許所述電池保持連接直到所述計時器期滿;
基于第一接收的指示,重置所述計時器以防止所述計時器期滿,其中所述第一接收的指示包括:通過所述電池組和電池供電的設備之間的接口,從所述電池供電的設備接收的重置信號;以及
當所述計時器期滿或從所述電池獲得的所述電流超過所述擴展的電流閾值時,使所述電池斷開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還被配置為至少:
當在正常模式中,以及當從所述電池獲得的所述電流大于所述較低的電流閾值并且小于正常的電流閾值時,啟用所述計時器,其中所啟用的計時器允許所述電池保持連接直到所述計時器期滿;以及
當所述計時器期滿或從所述電池獲得的電流超過所述正常的電流閾值時,使所述電池斷開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還被配置為基于第一接收的指示,至少重新設置所述計時器以防止所述計時器期滿。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接收的指示表示電池供電的設備從所述電池獲得電流。
10.根據權利要求6、7和9中的任何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還被配置為基于第二接收的指示,至少停用所述計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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