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水上棧橋的施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647127.2 | 申請日: | 2014-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287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2-04 |
| 發明(設計)人: | 潘東發;李軍堂;王東輝;張愛花;馬曉東;王令俠;王超英;姚森;覃勇剛;徐啟利;沈大才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大橋局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D21/00 | 分類號: | E01D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捷誠信通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21 | 代理人: | 魏殿紳;龐炳良 |
| 地址: | 430050 湖***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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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水上 棧橋 施工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橋梁施工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水上棧橋的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大型水上橋梁建設的日益發展,水上棧橋施工也越來越多。現有的水上棧橋施工通常采用釣魚法和浮吊施工法。
釣魚法施工時,先施工棧橋首孔,然后通過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施工下一個孔基礎和棧橋結構。
浮吊法施工過程中,先預備大型浮吊和駁船,然后將其他施工設備放置于駁船上,通過大型浮吊的運行實現棧橋施工。
現有的水上棧橋施工方法存在以下缺陷:
(1)水上施工的環境較差,會出現浪大流急的情況,此時,采用釣魚法施工,工作人員通過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將棧橋鋼管樁準確定位存在較大操作難度;采用浮吊法施工時,浮吊和駁船難以穩定放置,工作人員難以將棧橋鋼管樁準確定位,棧橋鋼管樁定位容易出現較大偏差,而需要將棧橋鋼管樁拔起并重新定位,延長了棧橋施工的工期,增加了施工成本。
(2)釣魚法施工主要通過履帶式吊機進行,履帶式吊機的懸臂較短,其施工距離較短,難以完成大跨度水上棧橋施工。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水上棧橋的施工方法,能夠縮短施工的工期,降低施工成本,完成大跨度水上棧橋的施工。
為達到以上目的,本發明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水上棧橋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預設節段通道,所述節段通道包括通道節段,其底部設置有第一支撐樁、第二支撐樁、第三支撐樁、第四支撐樁,第五支撐樁、第六支撐樁、第七支撐樁和第八支撐樁;
預制移動平臺,移動平臺的頂部設置有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和打樁裝置,底部設置有第一中支腿、第二中支腿,第一后支腿和第二后支腿;所述移動平臺沿橫向中心線對稱開有第一安裝孔和第二安裝孔,第一安裝孔內設置有第一前支腿,第二安裝孔內設置有第二前支腿;所述移動平臺的底部設置有起重天車;所述移動平臺的頂部放置有若干第一待架支撐樁、若干第二待架支撐樁、若干第三待架支撐樁和若干第四待架支撐樁;
步驟二:將沿棧橋施工方向,臨近通道節段的待架設區域作為待架區間,在待架區間的水底設置第一固定孔、第二固定孔、第一樁孔、第二樁孔、第三樁孔和第四樁孔;
步驟三:在通道節段的頂部水平設置移動平臺,調整第一后支腿至第一支撐樁的頂部,調整第二后支腿至第五支撐樁的頂部;調整第一中支腿至第四支撐樁的頂部,調整第二中支腿至第八支撐樁的頂部;
步驟四:將第一前支腿插入第一固定孔內,第二前支腿插入第二固定孔內;
步驟五:調整第一后支腿至第二支撐樁的頂部,調整第二后支腿至第六撐樁的頂部;
步驟六:將第一待架支撐樁打入第一樁孔,形成第九支撐樁;將第二待架支撐樁打入第二樁孔,形成第十支撐樁;將第三待架支撐樁打入第三樁孔,形成第十一支撐樁,第四待架支撐樁打入第四樁孔,形成第十二支撐樁;
步驟七:將現有的待架節段放置于通道節段的頂部,將起重天車移動至待架節段的頂部,起重天車將待架節段提起后,向靠近第一前支腿的方向移動;使待架節段的一端位于第四支撐樁的頂部、另一端位于第九支撐樁的頂部,形成棧橋節段;
步驟八:沿棧橋預設施工路線重復執行步驟二~步驟七,形成若干總長度與預期棧橋施工長度相同的棧橋節段,若干棧橋節段形成棧橋。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步驟一中所述第一支撐樁、第五支撐樁沿通道節段的橫向中心線對稱設置,所述第二支撐樁、第六支撐樁沿通道節段的橫向中心線對稱設置,所述第三支撐樁、第七支撐樁沿通道節段的橫向中心線對稱設置,所述第四支撐樁、第八支撐樁沿通道節段的橫向中心線對稱設置。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步驟三中所述調整第一后支腿至第一支撐樁的頂部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調整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的位置,使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向靠近第一前支腿方向移動,待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與第一前支腿的距離為0~5m,停止移動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步驟四中所述調整第一前支腿至第一固定孔的上方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調整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的位置,使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向靠近第一后支腿的方向移動,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與第一后支腿之間的距離為0~5m時,停止移動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
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步驟五中所述調整第一后支腿至第二支撐樁的頂部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調整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的位置,使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向靠近第一前支腿方向移動,待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與第一樁孔的距離為0~5m,停止移動可移動式全回轉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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