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廢氣凈化催化劑及其制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410645404.6 | 申請日: | 2014-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6241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5-20 |
| 發明(設計)人: | 津田豐史;木俁文和 | 申請(專利權)人: | 鈴木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01J23/656 | 分類號: | B01J23/656;B01D53/94;B01D53/56;B01D53/62;B01D53/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格羅巴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06 | 代理人: | 方志煒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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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廢氣 凈化 催化劑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種廢氣凈化催化劑,其構成為在具有氧吸藏釋放能力的材料即OSC材料、以及OSC材料與氧化鋁粉末的混合粉末中選擇的載體上負載從鉑、鈀以及銠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1種以上的貴金屬,并且還在上述負載上負載錳氧化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凈化催化劑,其中,相對于載體100質量份,以錳元素換算時,錳氧化物的負載量為1~7質量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廢氣凈化催化劑,其中,相對于載體100質量份,以錳元素換算時,錳氧化物的負載量為4~5質量份。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廢氣凈化催化劑,其中,相對于載體100質量份,所述貴金屬的負載量為0.1~5質量份。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廢氣凈化催化劑,其中,所述OSC材料為從鈰氧化物、鈰與鋯的復合氧化物、以及下述復合氧化物組成的組中選擇的1種以上的材料,所述復合氧化物為在鈰氧化物或鈰與鋯的復合氧化物中還包含從鑭、釹、鐠以及釔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1種以上稀土金屬而得到的復合氧化物。
6.一種汽油發動機用的廢氣凈化裝置,其具備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廢氣凈化催化劑。
7.一種廢氣凈化催化劑的制造方法,其包括如下工序:
在從OSC材料、以及OSC材料與氧化鋁粉末的混合粉末中選擇的載體上負載從鉑、鈀以及銠組成的組中選擇的至少1種以上貴金屬的工序,以及
在負載有貴金屬的所述載體上進一步負載錳氧化物的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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