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園林鋸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598296.1 | 申請日: | 2014-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38103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3-22 |
| 發明(設計)人: | 張峰;游瑞華;萬立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亞特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G3/08 | 分類號: | A01G3/08 |
| 代理公司: | 杭州華鼎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3217 | 代理人: | 胡根良 |
| 地址: | 314100 浙江省嘉興***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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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園林 | ||
1.一種園林鋸,包括機架(1)和鋸體(2),所述鋸體安裝在機架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輔助支架和工件夾持裝置(3),所述輔助支架可拆卸連接在機架上,所述輔助支架包括第一支架(5)和第二支架(6),所述第二支架和第一支架滑動連接,所述機架上設有卡槽(41),所述第二支架上設有卡凸(61),所述第二支架相對第一支架滑動可使卡凸卡入或脫離卡槽,所述卡凸卡入卡槽可實現輔助支架和機架的連接,所述卡凸脫離卡槽可實現輔助支架和機架的拆卸,所述第二支架和第一支架之間連接有防止卡凸脫離卡槽的彈性元件,所述工件夾持裝置通過第一扭簧(91)可轉動地鉸接在輔助支架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園林鋸,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上設有向上伸出的托架(4),所述卡槽設在托架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園林鋸,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上設有支腳(51),所述支腳的下端面設有限位凹槽(52),所述托架上設有限位凸起(42),所述第一支架相對托架上下移動時可使限位凸起卡入或脫離限位凹槽。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種園林鋸,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上設有可供托架穿過的第一通口(53),所述卡槽設在托架上穿過第一通口的部分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園林鋸,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上設有條形滑槽(62),所述第一支架上設有有插裝在條形滑槽中的第一銷軸(81)。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園林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元件為第一扭簧(92),所述第一支架上設有第二銷軸(82),所述第一扭簧套裝在第二銷軸的外壁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園林鋸,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支架包括第三支架(7),所述第三支架通過第二銷軸安裝在第一支架上,所述工件夾持裝置通過第一扭簧可轉動地鉸接在第三支架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園林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件夾持裝置包括第一夾臂(31)和第二夾臂(32),所述第一夾臂的一端和第二夾臂的一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夾臂第三銷軸(83)可轉動地鉸接在第三支架上,所述第一扭簧套裝在第三銷軸的外壁上,所述第二夾臂和第三支架滑動連接,所述第二夾臂上設有弧形滑槽(33),所述弧形滑槽的圓心在第三銷軸的軸心線上,所述第三支架上設有插裝在弧形滑槽中的第四銷軸(84)。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園林鋸,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臂和第二夾臂的夾持面(34)均為鋸齒狀。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園林鋸,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上設有第一扣片(54),所述第二支架上設有第二扣片(63),所述第二扣片和第一扣片相對設置,所述第二扣片相對第一扣片移動的方向和卡凸滑離卡槽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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