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利用鮮煙葉制作卷煙外包皮的方法以及制得的卷煙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410558143.4 | 申請日: | 2014-10-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4324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03-25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王亞平;范堅強;馬鵬飛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福建中煙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C5/00 | 分類號: | A24C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mào)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wù)所 11038 | 代理人: | 劉海羅 |
| 地址: | 361012 福建省廈***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利用 煙葉 制作 卷煙 外包 方法 以及 | ||
1.一種利用鮮煙葉制作卷煙外包皮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驟:
(1)將鮮煙葉進行烘烤脫水,至煙葉塌架。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烘烤至煙葉含水率為40%-60%、40%-55%、45%-55%、47%-53%、48%-52%、45%、46%、47%、48%、49%、50%、51%、52%、53%、54%或55%。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還包括步驟(2):
(2)繼續(xù)烘烤,至使煙葉變黃,全葉凋萎,主脈二分之一以上發(fā)軟,稍勾尖卷邊或小卷筒;
具體地,還包括步驟(3),
(3)沿煙葉主脈兩側(cè)將葉片撕下;優(yōu)選地,步驟(3)在步驟(2)結(jié)束后立即進行。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下的1)至5)項中的任意一項或者多項:
1)步驟(1)中所述烘烤為傳統(tǒng)編煙掛竿烘烤;具體地,編煙時葉柄對齊,葉背相靠,掛竿要求稀密一致,竿距20-25cm;
2)步驟(1)和/或(2)中所述烘烤的干球溫度42℃-45℃,濕球溫度在37℃-38℃;
3)步驟(2)中的烘烤條件與步驟(1)中相同或不同;
4)步驟(2)中,烘烤至葉片含水率為16%-18%、16%-17%、17%-18%、16%、17%或18%。
5)所述鮮煙葉為中部葉。
5.一種卷煙外包皮,其由權(quán)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制得。
6.一種制備卷煙的方法,其包括權(quán)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利用鮮煙葉制作卷煙外包皮的方法,或者包括使用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卷煙外包皮的步驟;
具體地,其還包括步驟(4),
(4)將步驟處理后的煙葉卷制煙絲,制得卷煙。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下的1)至4)項中的任意一項或者多項:
1)所述煙絲的配方中還添加有桂花、綠茶、薄荷和艾葉中的任一種或者多種;或者使用選自桂花、綠茶、薄荷和艾葉中的任一種或者多種替代煙絲;
2)外包皮圍繞煙絲至少卷一周半,優(yōu)選1.5-3.5周、2-3周、1.5-2.5周、1.5-2周或2-2.5周;
3)其還包括步驟(5):
將卷煙進行捆扎;優(yōu)選地,使用剖開的細梗絲進行捆扎;優(yōu)選地,所述剖開的細梗絲為剖開的煙葉主脈;
4)其還包括步驟(6):
冷卻、干燥和/或存儲;優(yōu)選地,將煙支切成長度約7-8厘米;
具體地,所述存儲的時間為3個月;
具體地,所述冷卻、干燥和/或存儲后的卷煙的含水率為10%-13%;優(yōu)選為11%-13%、11%-12%、11%或12%。
8.一種卷煙,其使用或者包含鮮煙葉制成的外包皮;具體地,為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卷煙外包皮;或者所述卷煙由權(quán)利要求6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制得。
9.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卷煙外包皮用于制備卷煙的用途。
10.鮮煙葉在用于制備卷煙外包皮或者卷煙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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