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煙草加工行業的棒形制品的切割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551159.2 | 申請日: | 2014-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54455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1-21 |
| 發明(設計)人: | T.梅因斯;V.布拉澤;D.維喬雷克;M.盧卡寧;I.約納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虹霓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D3/02 | 分類號: | A24D3/02;A24C5/28 |
| 代理公司: | 72001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方莉;宣力偉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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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煙草 加工 行業 形制 切割 | ||
1.用于輸送煙草加工行業的棒形制品(30)的方法,其中,將棒形制品(30)在一輸送裝置(10)上橫軸向地輸送并且在一切割位置中將棒形制品(30)借助于至少一個切割裝置(20)在輸送裝置(10)上切割成多個制品棒段(32.1、32.2),其特征在于,在將棒形制品(30)切割成制品棒段(32.1、32.2)之前,獲知棒形制品(30)的相應的長度,并且根據棒形制品(30)的各獲知的長度以及一針對棒形制品(30)的參考長度,將棒形制品(30)分別個別地關于切割位置借助于一切割位置對準裝置在輸送裝置(10)上對準,或者在將棒形制品(30)切割成制品棒段(32.1、32.2)之前,獲知棒形制品(30)在輸送裝置(10)上的相應的位置,并且根據棒形制品(30)的各獲知的位置以及一針對棒形制品(30)的參考位置,將棒形制品(30)分別個別地關于切割位置借助于一切割位置對準裝置在輸送裝置(10)上對準。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棒形制品(30)分別個別地關于切割位置借助于一能激活的或激活的切割位置對準裝置在輸送裝置(10)上對準。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棒形制品(30)的切割位置以如下方式確定,即切割后的棒形制品(30)的在外的制品棒段(32.1、32.2),或切割后的棒形制品(30)的兩個在外的制品棒段(32.1、32.2)是相同長度的,或者切割后的棒形制品(30)的所有的制品棒段(32.1、32.2)是相同長度的,或者切割后的棒形制品(30)的制品棒段(32.1、32.2)與一針對制品棒段(32.1、32.2)的額定值的平均的誤差偏差最小化或是最小的。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棒形制品(30)在輸送裝置(10)上的長度借助于一傳感器(40、40.1、40.2)獲知,或者棒形制品(30)在輸送裝置(10)上的位置借助于一傳感器(40、40.1、40.2)獲知。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獲知棒形制品(30)的長度之前,或在獲知棒形制品(30)在輸送裝置(10)上的位置之前,將棒形制品(30)關于一側部的止擋件對準。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棒形制品(30)借助于一構造成高動態的調節機構的切割位置對準裝置在輸送裝置(10)上對準。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高動態的調節機構構造成壓電陶瓷的致動器或構造成壓電的線性致動器。
8.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作為棒形制品(30)在棒形制品(30)對準之后的位置,借助于一側部的止擋件分別獲知棒形制品(30)的一個頂端的位置或棒形制品(30)的兩個頂端的位置。
9.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棒形制品(30)在一滑動切割滾筒(10)上輸送和切割。
10.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棒形制品(30)在一構造成輸送裝置(10)的輸送滾筒(10)上橫軸向地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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