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曲目列表恢復方法、裝置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410550293.0 | 申請日: | 2014-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4967645A | 公開(公告)日: | 2015-10-07 |
| 發明(設計)人: | 傅鴻城;周國金 | 申請(專利權)人: | 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楊波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曲目 列表 恢復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曲目列表恢復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從服務器獲取預置時長內與用戶帳號關聯的各曲目列表的標識信息與名稱,所述曲目列表中包含一個或多個曲目的標識信息與屬性信息;
根據用戶針對各所述曲目列表的名稱觸發的曲目列表恢復指令,獲取所述曲目列表恢復指令指向的目標時間段,并從各所述曲目列表的標識信息中確定所述目標時間段內待恢復的目標曲目列表的標識信息;
根據所述目標時間段與所述目標曲目列表的標識信息,從所述服務器獲取所述目標曲目列表中的各目標曲目的標識信息與屬性信息,所述目標曲目包括所述目標曲目列表中在所述目標時間段內被從用戶終端中刪除的曲目;
根據所述目標曲目的標識信息與屬性信息,在所述用戶終端恢復所述目標曲目列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目標曲目的標識信息與屬性信息,在所述用戶終端恢復所述目標曲目列表包括:
判斷所述目標曲目列表是否已被從所述用戶終端中刪除;
若否,則在所述用戶終端將所述在所述目標時間段內被從用戶終端中刪除的曲目的標識信息與屬性信息寫入所述目標曲目列表;
若是,則在所述用戶終端新建具有與所述目標曲目列表相同的標識信息與名稱的曲目列表;
將所述在所述目標時間段內被從用戶終端中刪除的曲目的標識信息與屬性信息寫入新建的曲目列表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從服務器獲取預置時長內與用戶帳號關聯的各曲目列表的標識信息與名稱之前,包括:
根據預置的用戶帳號與身份驗證信息登錄所述服務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從服務器獲取預置時長內與用戶帳號關聯的各曲目列表的標識信息與名稱之前,還包括:
接收用于編輯曲目和/或曲目列表的編輯指令,從所述用戶終端編輯所述編輯指令指向的曲目和/或曲目列表;
將所述用戶帳號,被從所述用戶終端編輯的曲目和/或曲目列表的相關信息及對應的編輯類型的標識信息發送給所述服務器,所述編輯類型包括:添加曲目、刪除曲目、添加曲目列表以及刪除曲目列表。
5.一種曲目列表恢復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用戶終端發送的第一獲取請求,所述第一獲取請求中包含用戶帳號,所述第一獲取請求用于請求獲取預置時長內與所述用戶帳號關聯的各曲目列表的標識信息與名稱,所述曲目列表中包含一個或多個曲目的標識信息與屬性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獲取請求從數據庫查詢各所述曲目列表的標識信息與名稱,并返回給所述用戶終端;
接收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第二獲取請求,所述第二獲取請求中包含目標時間段與目標曲目列表的標識信息,所述第二獲取請求用于請求獲取所述目標曲目列表中的各目標曲目的標識信息與屬性信息,所述目標曲目包括所述目標曲目列表中在所述目標時間段內被從所述用戶終端中刪除的曲目;
根據所述第二獲取請求從所述數據庫查詢各所述目標曲目的標識信息與屬性信息,并返回給所述用戶終端,使得所述用戶終端根據所述目標曲目的標識信息與屬性信息,在所述用戶終端恢復所述目標曲目列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庫包括:當前曲目列表信息數據庫、編輯記錄數據庫以及刪除記錄數據庫;
其中所述當前曲目列表信息數據庫,用于存儲所述用戶終端中當前存儲的與所述用戶帳號關聯的各曲目列表與各所述曲目列表中包含的各曲目的相關信息;
所述編輯記錄數據庫,用于存儲被從所述用戶終端編輯的與所述用戶帳號關聯的曲目和/或曲目列表的相關信息;
所述刪除記錄數據庫,用于存儲所述預置時長內與所述用戶帳號關聯的被從所述用戶終端中刪除的曲目和/或曲目列表的相關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所述用戶終端發送的所述用戶帳號、被從所述用戶終端編輯的曲目和/或曲目列表的相關信息及對應的編輯類型的信息,并寫入所述編輯記錄數據庫,所述編輯類型包括:添加曲目、刪除曲目、添加曲目列表以及刪除曲目列表;
每天定時從所述編輯記錄數據庫提取被從所述用戶終端中刪除的曲目和/或曲目列表的數據,并寫入所述刪除記錄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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